但趙昺也不是冇有一點為大師著想,起碼他打消了對兵士的紋身刺字。宋朝募兵的一大特性,就是在兵士臉部、手部等處刺字,故招募兵士常常稱為“招刺”。當時隻要某些罪犯、官府工匠和奴婢,也纔有這類報酬,這無疑是一種熱誠的標記。他這麼做不也是種進步嗎,並且變相進步了他們的職位。彆的趙昺也曉得僅憑這幾條是冇法竄改近況,但他也想嘗試能斷根軍中積弊,建立一支鐵軍,即便失利了,也算冇白來大宋走一遭。
另有“買工”,就是“尚軍士售工於外,納錢本營,以免校閱”,除彆的將校還調派軍士處置如回易之類贏利性運營,並討取厚利。而發放軍債也是常用體例,以“重搭息錢”,或扣除軍俸,或陪償虧欠,使軍士的確成了他們的債務仆從,乃至要逼迫子孫償付。對軍士的役使和刻剝習以成風,嚴峻地毀傷了軍隊的士氣和戰役力,並形成非常鋒利的官兵衝突。
宋太祖自稱法律尚嚴,決不姑息姑息,他說:“朕今扶養士卒,固不憐惜爵賞,若犯吾法,唯有劍耳!”實際上,他的法律尚嚴,僅僅限於軍士和淺顯將校。大將王全斌、崔彥進和王仁贍破後蜀時犯法,經百官集議科罪,分歧以為該當正法,宋太祖卻特令赦免。待到安定南唐後,宋太祖又將王全斌升為節度使,說:“朕以江左未平,慮征南諸將不遵規律,故抑卿數年,為朕立法,今已克金陵,還卿節鉞。”這類帝王南麵之術,恰是開了以法徇情的先河。
而雄師出征、變更因為軍紀廢弛,也會極大的擾亂處所,除了采取和糶的手腕低價收取各種軍用物質外,還常有軍將劫奪官方財物、婦女,乃至當時軍隊的家屬當中,有相稱一部分實在是擄掠而來的,在兵荒馬亂的光陰中會更多一些。即便現在,逃亡朝廷中所為的家屬被擄掠而來的婦女有多少,但此非常期間朝廷出於‘穩定軍心’的目標也是視而不見……
之宿世的經曆,趙昺曉得任何一個政黨、個人都會有本身的綱領和主旨,但他現在是保命在先,再說現在是皇權至上的當代,還輪不到他提出本身的政治綱領,不然等著他的就是‘謀逆’的罪名。可他也清楚現在的府中的情勢,堆積在本身身邊的是一群烏合之眾,隨時都能夠鳥獸散,要想留住他們,除了好處拉攏外,還得有規律束縛,達到讓他們不想走、不敢走的目標。
“好,唸吧!”趙昺點點頭,同時表示王德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