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府來半月不足,烏攸已經和蜀葵混熟了,這是一個渾厚儉樸的女人,忠心倒是忠心,隻是做不了甚麼大事罷了。
曾經就有一個丫環,因為不慎灑了茶水,被安瀅用寸厚的木板打了臉。她感覺委曲,向在另一個宅門當侍衛的哥哥抱怨,成果被人告密,當夜就因為“盜竊”,被安四蜜斯“手底下的婆子”打得遍體鱗傷,丟出了門去,厥後鬨得那女人精力也不大普通了,每天隻會驚懼地哭叫著“彆打我”,而安瀅蜜斯為顯現“仁厚”,大張旗鼓地給丫環的家人送了一筆錢,並在話裡話外指責這個丫環是個背主忘恩的東西。
在本土版本裡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安瀅看著烏攸唇邊閃現的含混笑容,以及她看著本身時透暴露的含情脈脈的眼神,一陣惡寒,取脫手帕,作勢要擦汗,擋了一下臉,而烏攸也發覺到了本身的目光過分熾熱,眨巴了兩下眼睛,問道:
烏攸學著安瀅的模樣,抄起茶碗,喝了一口,喝完後,神清氣爽情真意切地看向安瀅。
遐想起蜀葵惶恐的模樣,烏攸不由地腦補出了一段丫環與蜜斯的愛恨情仇,相愛相殺的悲情故事。
公然,安瀅本來籌辦好的諷刺話語被硬生生噎在了嘴裡,憋得臊得她滿臉通紅,隻能拿起茶碗略諱飾一下本身發紅的臉部,同時悄悄在內心咕噥,不要臉。
想到這兒,烏攸皺起眉頭,看向一臉不虞的安瀅,神采也沉了下來:
在蜀葵議論起安瀅的時候,那滿臉的“我要拿你這個磨人的小妖精如何辦”的無法,看著叫烏攸就想笑。
這一家子高低,隻要安老太爺偏疼這個閨女,可內院的事兒,安老太爺一個大老爺們兒也不好插上手,隻能號令本身的夫人,不準對安瀅刻薄,要有嫡母的風采,更要好好疼惜這個老早就冇了孃的不幸孩子。
“如何不是蜀葵來服侍?她不是有幸成了烏姨娘身邊的一等丫環嗎。”
如何個意義?想從我這裡把蜀葵要歸去?
安瀅傲慢地把目光在烏攸臉上溜了一圈,說:
前麵那位“被盜竊”的小女人的了局她們都看在眼裡,也讓她們明白,服侍四蜜斯的時候,少說幾句話就不會死了。
丫環一家,在城裡冇法安身下去,隻好帶著瘋瘋顛癲的丫環,回籍種田去了。
這一行動,直接導致丫環的哥哥的差事也冇了。
烏攸笑容滿麵地看著安瀅,對於她腹誹本身甚麼,她再清楚不過,必定是環繞著“不要臉”這其中間詞彙發散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