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
“那又如何?”
“但是,14歲以下的娃兒的家長,會被按照情節獎懲的,嚴峻者,仍然會判刑。”
“隻要我去燕子家叫燕子一起撈魚時,說我家撈了有兩百多條小魚。”
“你他M的不會當保衛隊員就給我滾下來,換人。彆人是占著茅坑不拉屎,你是占著茅坑亂噴糞!”
帶走?
李燕娘一瞪眼,“你給我滾回屋裡去。”
“我剛去燕子家喊來燕子一起來撈魚,前後不過才十幾分鐘,你就來了。帶人的證據呢?贓物呢?”
“到她手,她就給收起來了,還不準我奉告你。”
李燕大聲應著,從堂屋跑進了廚房,很快拿了一個竹籃子和一個木盆出來。
“顛末李斑斕一事,我想你們也都曉得冇滿14歲的娃兒不會被判刑。”
“剛纔李大寶不是說了李斑斕能夠會操縱這件事情做些甚麼嗎?你愛留不留,彆問我。”
李冬叫二姑父帶上李燕,叮嚀劉創業多照顧李燕一些。
“喊你大寶姐做甚麼?”
李位然,李進平的大兒子,李紅的大弟,本年十七歲,客歲滿了十六歲,就被李進平給弄進了保衛隊。
李冬摸摸這個肥胖女娃的頭頂,“燕子,如果那些東西你娘不肯意拿出來,你也彆焦急,隨她去吧。”
李紅從東牆邊走到院中,“做甚麼?”
“行。”
嗬嗬,這個當了幾年紅小兵的傢夥,還曉得今夕是何夕嗎?
走遠了些,李燕就對李冬報歉,“對不起大寶姐,林家寶說了事情後,我娘就叫我把東西拿給她看。”
“娘!”李燕焦急地喊著。
這李進平家的娃兒是不是腦積水啊?
李位然抱著腿大喊,“上午看到李斑斕和劉大勇掰扯的社員,都是證人,他們能證明你親口承認了你們撈魚了。”
李位然斜眼看李冬,“李瘦子,你來了恰好,恰好一起帶走。”
比河裡的魚還不由勾,一撒餌就咬上來。
“站住!”
她忙跑疇昔,“李位然,你做甚麼?”
“你個不正乾的玩意兒,我替你那勞心勞力的爹,經驗經驗你們這些總給他惹事的東西。”
“今後去我家避著點人。端五節前,我就出嫁了,今後有首要事情的話,你就去奉告我奶奶。”
說完,她回身回堂屋去了。
遂不及防被李冬推倒,還被李冬這麼‘培植’著,李位然惱羞成怒,可他被李冬踢的雙腿發麻,站不起來。
李冬‘拿’幾顆明白兔給她,“留著你本身漸漸吃。”
李位然點頭,“就讓你死得明顯白白。你家從河裡撈魚了吧?交錢了嗎?扣工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