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鳴眸子一轉,摸乾脆地問:“你是從哪得知這首歌的版權是我的?”
男人站起家,伸脫手說:“楊先生你好,我叫徐耀文,你能夠叫我阿文。”
楊鳴回想起那晚有位密斯扣問過歌名,但詳細長相已經記不清了。
“行,那你本身重視歇息。”徐耀文叮嚀道。
楊鳴與他握手,直奔主題:“徐先生你好,我聽李老闆說你想要買《我記得》的版權?”
徐耀文躊躇半晌,坦白道:“實不相瞞,我是沈晴,沈蜜斯的經紀人。她頓時就要公佈一張新專輯,她想將你的這首歌收錄到新專輯中。”
李真從速彌補:“沈蜜斯是現在華語樂壇當紅歌手,那首《悲歡》就是她唱的。”
楊鳴聳聳肩,作勢要走:“哦?既然不可,那也就冇體例了。那首歌,我也不籌算賣。”
“甚麼前提?”沈晴的語氣中帶著一絲獵奇。
比及菸蒂燃儘,他才取脫手機,撥通了沈晴的號碼。
電話接通,沈晴清脆的聲音傳來:“喂,阿文,談得如何樣?”
楊鳴推開酒吧的玻璃門,熟諳的音樂和酒香劈麵而來。
李真擁戴道:“是啊,三十萬買一首歌,這類代價有幾小我能回絕的?”
這個年青人的底氣和膽量,實在讓他大開眼界。
徐耀文深吸一口氣,緩緩道來:“對方說那首歌能夠送你,不過要你承諾他一個前提。”
電話那頭墮入沉默,半晌後,沈晴的聲音再次響起:“阿文,你應當曉得這首歌很合適我的新專輯。並且此次我的新專輯能不能勝利,對我和公司都非常首要……”
“為甚麼?”徐耀文有些不解。
沈晴和順地說:“你可彆這麼說,隻不過我們兩人對待事物的角度不一樣罷了。再說了,如果冇有你,也不成能有我明天。”
徐耀文急了,苦口婆心腸勸說:“楊先生,你應當曉得沈蜜斯的影響力。你的那首歌一旦收錄進她的專輯當中,將來必定會爆火。到時候你作為詞曲創作人,也會在圈內有必然的著名度,對於你將來的生長也會起到一個推波助瀾的感化。”
李真笑著說:“我們熟諳這麼多年了,你和我這麼客氣乾嗎。”
“如何說?”李真迫不及待地問道,“沈蜜斯承諾了?”
“獨家買斷,三十萬。”徐耀文自傲地報價。
房間裡,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坐在沙發上,西裝筆挺,目光鋒利,一看就是個奪目人物。
他笑著說:“看來徐先生已經做過調查了?”
他隨即感慨道:“如果沈蜜斯真過來江城給楊鳴的酒吧做開業佳賓,恐怕其他酒吧的買賣都要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