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作者的話分邊界~~~
合法沈夢和沈浩清算東西籌辦歸去的時候,俄然有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扒開人群走了出去,伸手一撈就把裝錢的紙箱拿在手中,從內裡抓了一把零錢,笑嘻嘻地說:"喲,我說你們這兩個小孩子,還挺會贏利的嘛!張張嘴,就賺到了這麼多錢!"
"是啊,聽到她唱的歌,我真的忍不住流下了眼淚,唉,世上隻要家最好啊!但是他們的家在那裡呢,他們的家人呢?"
歸正重活一世,就當統統都重新開端好了,好好享用一下宿世冇有的兄妹之情吧!
隻見一個穿著簡樸的小女孩站在街頭上,她彷彿冇有看到四周的人,隻是沉浸在本身的歌聲當中,或許是唱歌的時候過於沉迷,不由自主地把她本身的豪情也融進歌聲裡了,唱著唱著俄然就流下了兩行眼淚。而她的中間站著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固然衣服陳舊,但看上去非常潔淨清爽,他的腳下放著一個小紙箱,上麵寫著"賣唱"兩個字,紙箱內裡裝著一些零零散散的零錢。
小女孩看著紙箱中的錢垂垂多了起來,隻感覺心中充滿了感慨,眼裡閃動著點點淚光。
現在是他們來到邊城的第二個月,在雜技團連外相還冇有學到,幸虧阿誰團長人不錯,看他們彷彿對雜技不太感興趣,也冇有勉強讓他們跟著那些耍雜技的人一起停止艱苦的練習,更冇有要求他倆跟著雜技團出去演出,而是叫他們在雜技團裡打打雜,幫手洗菜、燒飯、燒水、洗衣服等,讓他們幫手乾活,團裡包他們的吃住。隻要他們乾完本身的活,便能夠出來做本身想做的事,自在得很。
對,這個街頭賣唱的小女孩就是金玉,不,現在是沈夢了。而現在站在她身邊的就是之前救了她的阿誰男孩,他叫沈浩,因為同病相憐,他們就結拜為兄妹了。
"我看必定是了,不然的話,這麼敬愛的女孩子,這麼懂事的男孩,家人哪捨得讓他們這麼小就在街上賣唱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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