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老太太既然您說的這麼不幸,我本來是不想管,但是崔大夫一個女人家掙人為也不輕易,您看看您兒子也養不起孫女兒,這個我們都瞭解您兒子已經再婚了,又生了個兒子,當然這個女兒必定就養不起了。既然養不起,乾脆把這個女兒,您就送回崔大夫這裡來,您兒子一個月給崔大夫30塊錢餬口費,崔大夫包管把這個女兒養的好好的,必定不愁吃不愁穿。必然也不能讓這孩子你看看這衣服都短成如許了還穿在身上。”
不就是想較量嗎?
很多人現在都醒過神來,哈哈大笑,指著老太太說,“這老太太鑽到錢眼兒裡了,你就問人家就流傳打滾兒的,要這錢這不但是養孫女吧,我看著是不是連你這和你兒子都養啦,我這還真第一次傳聞這離了婚了,還要問兒媳婦兒要錢養著本身兒子的。真他媽不要臉。”
老太太這不是得寸進尺啊?
並且如果真的一個月要給孩子花這麼多錢,這孩子身上衣服也不至於穿成如許啊。
這衣服倒是不至於打補丁,看著質量也不錯,但是就是看著有點兒短,有點兒小了,證明已經穿了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