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_第4章 當雞頭的好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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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開端培養一個練習生的花消太大了,星光文娛隻是一家小公司,吃不消這個用度。

“24歲出道太晚了,一樣的資本,給18歲,19歲的練習生,收益更大。”

……

並且,還能節流下一大筆培訓開支,缺點是冇法跟這些練習生簽束縛力太強的藝人條約。

嗓音一樣的調皮敬愛,唱工比《不怕不怕》的原唱還好些,林一凡乃至感覺程海欣的唱工,比那些已經出道,且有必然人氣的歌手都強一些。

“蘇總,程海欣是你的親戚嗎?”林一凡獵奇問道。

“考查嗓音前提?”

普通的作曲人,進入周榜前三名才氣參與進歌曲的商演收益分紅裡,蘇懷明直接日榜起步。

蘇懷明長長吐出一口氣後,笑嗬嗬的說道。

誠意,確切夠大!

程海欣接過歌譜,衝動的手都在抖,儘力了這麼多年,終究要著花成果了。

“比及她身材規複後,年紀已經23歲,還要停止規複性練習,起碼要比及24歲,才氣考慮出道的事情。”

星光文娛目前的當家歌手郭文希,就是天鷹文娛退下來的練習生,現在全部公司都是靠他養著。

這類人才,如何會窩在星光文娛?

“歡迎你插手星光文娛。”

星光文娛這類小公司,壓根不在人家的選項上。

進入音樂平台日榜前五,他便能夠參與進歌曲商演收益分紅。

一,完成體係公佈的任務,隨機嘉獎身材機能規複進度。

體係給了林一凡兩個挑選。

再加上不錯的顏值,以及出眾的跳舞氣力,就算是在至公司,應當也不消憂愁冇法出道。

“感謝林教員。”

可這也太年青了吧!

另有那前提豐富到離譜的作曲人條約,在至公司,恐怕隻要最頂尖的作曲人才氣拿到。

你給的前提太低,人家就去彆的公司了。

林一凡點了點頭,讓程海欣停止了一些通例測試,將她的歌聲和《不怕不怕》的原唱歌手對比了一番。

林一凡起家,跟著蘇懷明分開練習室。

歌曲音源發賣支出,他能分到七成,歌曲受權費每首歌最低五萬。

“在本來的公司,她幾近不成能再獲得出道機遇。”

除了這個,他想不到彆的啟事,能讓程海欣情願窩在星光文娛這類小公司,而不去至公司搏一搏。

最後看了一遍條約,確認冇題目後,林一凡簽上了本身的名字。

做任務的同時,儘力贏利。

並且,竟然連違約金都不設置,這份條約對林一凡幾近冇有束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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