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帶隻嚶嚶怪_第四十四章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蘿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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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樣的故事,一樣的扯蛋,但在林牧的筆下,就總能找到吸惹人的元素,並加以側重描述。

俺們這雜誌講究個“芳華美感”,你就算是寫玉米地裡當“軋路雞”,那也寫詳細點、寫都雅點啊,最起碼不要讓男主叫“王鐵柱”、女主叫“王大妞”啊!

想到這,範範就吞了口口水,畢竟一個有正太音的男作者,調戲起來太爽了!!

婦女們倒是都支撐林牧,心疼他一個小孩,被自家老爹氣成如許,一群懶漢,整天就曉得在家裡耍威風。

至於這些稿件,虎牙都懶得看完第一遍。一個個都是神人。

萬一本身一書封神了呢?

隻可惜,哪怕是如許的事情,還是隻讓林父老實了兩天,冇過量久就本相畢露。

昨晚的事,很多人瞥見了,乃至另有人來看林父,有美意的還給他上了刀創藥。

渾冇想到,這就是惡夢的開端!

範範看得直呲牙。

萬一編輯眼瞎呢?

作為一個二十多歲的妹子,虎牙硬生生嚥下了那句詩,但是麵前一封的短篇,倒是讓他滿身都冇了力量。

如許的事情,倒是讓林牧在小孩中間的名譽,如同日了中天普通。

如許的設法,讓《芳華男女生》、《芳華小說》兩本雜誌的女編輯,最邇來大阿姨時,都氣很多吐了兩口血。

誰曾想,因為這類設定的別緻,讓虎牙采取了這篇稿,也給其彆人帶來一種錯覺:隻要設定別緻,就能過稿!

真到了阿誰時候,把編輯按床上鞭打,冇事泡泡林青霞,不亦快哉?!

成果……

第三封函件裡,寫的是中學時,喜好班裡某個染著小黃毛的男孩紙……

嫂子寫的短篇,終究結了尾,可她隻是瞧了一遍,就偷偷撕成了碎片,隻當本身冇寫過,絕口不提寄出去的事,也熄了賺稿費的動機。

又摔碗、又砸櫃子,就一點不心疼麼?

自打那天懟了林父,得了個“熊孩子”的雅號,村裡的小孩彷彿就把林牧當作了偶像。

冇甚麼好抱怨的,這本來就是練手之作,天馬行空的設想力,偶然候顯得過分超前,怪誕非常的故事,天然是不受歡迎的。

第二封函件裡,寫的是本身一身西裝,抽著“小熊貓捲菸”,被村花追的故事……

曉得詳情後,那些大娘們瞧林牧的眼神就不對了,本來覺得林牧是個哈士奇,誰曾想眼神一變,就變成頭小狼狗了!

“唉,一頁書!要不是因為你有副正太音,看我下次不剝削你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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