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有明一怒之下,甩了楊紅星一個耳光。
找楊紅星理虧,告也告不進,楊紅星非說那五百花完了,並且還是花在他身上,她花這錢時,他們還是伉儷,他告不進她。
聽了他們的話後,李飛喜震驚!
如許一來,唐有明怒炸了。
他們現在不是伉儷了,他更不成能再在她住的屋子住。
他找酒吧的工頭,問比來有冇有辭職,工頭說冇有,然後就把他給轟出酒吧了。
她說她有身了,都不知是真是假!
他在酒吧像瘋子一樣找著李飛喜,就是不見她的蹤跡。
唐有明一聽是詭計,更悲傷,像個女人一樣,哭得更短長了:“曉得,她還向我說,誌軒的死,她很難過。”
很震驚!
李飛喜是用化名跟他結識的,他每次到酒吧,也不消找彆的人問李飛喜的環境,他到時,總能夠在酒吧門口看到她。
她捂著臉,怒瞪唐有明:“你打我做啥?!”
現在,又多了一個煤礦老闆的身份,李飛喜更是佩服她了!
唐穎想了想,道:“我感覺事情不簡樸,對方有這個膽量靠近阿爸,勝利騙走阿爸統統的錢,背後必定有人教唆她,酒吧這麼多,阿爸常常到酒吧去找她,就算李喜兒不是她的真名,酒吧的人見到阿爸找人,也會曉得找的是誰,但是酒吧冇有一小我情願說出對方的真名,申明,她背後的人有點氣力。”
下午。
民政局就是出兩份他們不再是伉儷的證明,讓他們簽上本身的名字,按下本身的指模,然後民政局在這兩份證明上蓋一個印章就OK了。
“我和阿媽在超市打過她,她曉得我們的,她如果曉得你是誌軒的父親,如何還敢跟你在一起?她不怕我和阿媽殺了她?誌軒要不是喜好她,每天跑到酒吧見她,也不會死在酒吧。她曉得我們家環境,還敢靠近你,較著是一場詭計!”
李飛喜早早上完廁所,因為曉得景煊和唐槐在客堂,她不美意義出來。
“唐槐,如許你會很忙的。”冇有哪一所好的病院,不是人頭湧湧的。
並且,他們真的隻熟諳李飛喜,不熟諳李喜兒。酒吧姓李的,也不止李喜兒一個。
李飛喜感激地看著唐槐:“唐槐,你真好!”
拿著仳離證明,從民政局出來,唐有明和楊紅星就分道揚鑣了。
見到她們,唐有明嚎啕大哭:“阿誰賤人騙了我!她騙走了我統統財帛!她不叫李喜兒,她壓根冇有身,她騙了我,啊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