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有安說:“我又不曉得你們是父女,我覺得她是表叔在外包養的小三,曉得她給一個雙胞胎妊婦剖腹產,我就去買了兩個男嬰過來。當時我想,如果對方生下男嬰就算了,如果生下了女嬰,我就誣告小三換了人家的孩子,讓她不得安寧。”
他們的媳婦在市大病院生的孩子,剛出院在病院門口就被人攔下了,說是高價買他的孩子,就算是男嬰,對方給的錢動心了,就買了唄。
因為他是一個,內心有潔癖的人!
彷彿,現在大師對男嬰的事不感興趣了,他們對唐槐是康史的女兒這事,更感興趣。
“如何不肯?給多一點錢不就行了?”說完,藍有安指責兩個男人:“不是讓你們拿了錢,頓時滾嗎?如何還被抓到了?”
藍有安親口承認了,世人也曉得如何回事了。
這類事情,康史再壕,也不會做!
藍有安有點轉不過彎來,唐槐是表叔的女兒?
轉頭,梁記的稿子一登報,統統人都會曉得,益民病院兩名男嬰到底是如何回事了。
為了讓大師更清楚自已的明淨,唐槐問:“孩子的家人,肯把孩子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