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職員略有些奇特的看著兩個年青的女門生,“靚女,這拍品有甚麼題目嗎?”
略微酬酢了兩句,兩人就搭乘巴士前去拍賣會。
“天哪,此人好帥,他是不是明星?”李鳳霞心頭小鹿亂闖。
辦事生很上道,收起了便簽,又過了好一會兒,才趁著大師不重視,把便簽條遞給了元妮,“那位戴墨鏡的先生給你的。”
人靠衣裝,佛靠金裝,第二天,元妮和李鳳霞相互幫襯著打扮起來,一出門就獲得了大師夥的表揚。
此人打扮簡樸,並冇有過量裝潢,但端倪俊朗,身如修竹,比衛視新推出的男明星還要刺眼,一下子就吸引了世人的目光。
你們兩個也要重視,不要跟彆人說,免得打草驚蛇。”
好些小我都暗裡群情,說金傳授的腦筋不敷事,就是愛寫羊毫字,帶個羊毫就夠了。
跟便簽一起交疇昔的,另有一張十元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