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手裡吊籃子上的粗布揭開,從內裡拿出兩隻肉包子塞進李居安手內心。
但現在,他重活一次,他有機遇竄改這統統。
重活一世,他決定再也反麵南邊奸刁的合股人有來往,如果這輩子被他再趕上那禍害,定要狠狠抨擊他,叫他有膽量背刺他,吸他血拿錢,冇命活開費錢!
興安嶺地產豐富,水質清澈。這片地盤哺育出來的女孩,多數膚白貌美,身材都雅。林梅和他同歲,梳著兩個麻花辮,穿戴小斑紋棉襖,腳上是藍色素花棉鞋。在後代看來,固然衣服花色土了點,但也不乏一股清秀氣質,很有感受。
成果卻被她含淚勸下,被她抱怨給她丟人,最後他差點被林家送進派出所。
林梅的媽是林場大管帳,每個月人為51塊5毛。她爸爸在林場保衛科乾,每月人為32塊5毛。林父暮年還是掌勺,屯裡鄉親每逢紅白喪事都會找林父燒大席,一次能爭個10塊,彆的加兩盒煙,一條毛巾。當然燒大席不是常常有的,一個月都趕不上一趟。
上一世他在南邊被慾望迷了眼,花天酒地,女人堆裡浪著廝混半生,再也冇見過女兒家紅了臉的姿勢,隻要紙醉金迷,和衡量利弊。
李居安看了看身上亂糟糟的棉大衣,和帶著野獸腥臭騷味的豐富狼皮,後退了小半步,笑道。
“進山打獵去了。”
李居安想到宿世的恩仇糾葛,內心感慨萬千。
但她老公不開車的時候,愛打牌喝酒,對她拳腳並施。他宿世很心疼她,在得知她過得不好後,坐綠皮火車回了一趟東北,找進縣城,腦筋一熱衝疇昔和她老公扭打在一塊。
但重活一世,他曉得,女人紅了的臉,賽過千百句蜜語甘言。
“李居安,你是不是不想活了,白毛風天那麼大的雪,你也敢進山?就腦瓜子上一個眼兒,不要命的,你直接把我氣死得了。如果我奉告你娘,看你娘清算不清算你就完了。”
她漲紅臉一扭身就跑了,都顧不上還在玩扒犁的外甥。
那次過後,他落荒而逃,因為不會扒這蝦。
他和林梅是青梅竹馬,打小一起長大,也如這群小孩子般,每年夏季在雪坡上玩扒犁。宿世她家裡為了彩禮把她嫁入縣城,相親嫁給了一個汽車司機,那男人在當局構造給帶領開車。
她隻好紅著臉啐道:“李居安你變了,你之前也冇那麼油嘴滑舌的。還覺得你是誠懇人,本來是個滑頭。另有,你彆再上山招那些玩意兒了,彆總叫人擔驚受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