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樹高中是在縣城裡上的,以是他搬出這個來由來,林父林母也冇思疑。
一旁的於文秀也歡暢得很,她冇想到小叔子竟然另有這一手。
以是手裡弄到的東西,多少得漏點出來給大師看看。
她叮嚀於文秀,“你去拿顆明白菜來,切成細絲,拌上點粗糠,把它們喂得飽飽的。”
但因為兔子還得剝皮再殺再燉,弄出來得兩三個點了呢。
時候就太晚了,以是今晚這兔肉是吃不上了,隻能比及明天再來安排。
林嘉樹說要殺來吃,那就是要吃的。
不然人家該思疑他整天拿著槍上山乾嗎去了。
“那七隻兔子,三隻大的,挑一隻最肥的,家裡殺來吃了。”
比起林小妹,長年乾農活的林嘉成,勁就要大很多了。
進屋來,在林嘉成幫忙下脫了外套的林嘉樹恰好聽到這一句。
一旁的林小妹聽到這話,眸子子咕嚕一轉,捱到了林嘉樹中間。
小民應對餬口有本身的小聰明。
這兔子肉冇有豬肉這麼肉頭,代價低一些,但拿去供銷社換的話,應當也值個7毛呢。
隻是有些佩服他口中那同窗家裡的大膽,竟然敢頂風作案。
這個門路還是他宿世跌跌撞撞好多回,才摸索出來的。
“媽,這東西先不送供銷社。”
不過兩人一下就猜到,林嘉樹這是籌算把肉拿出去外邊賣。
林母看著它們,眼神裡都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