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烏娜吉,這兩個都是我的孩子,綽倫布庫和安布倫,我們都姓白依爾,漢姓就一個白字,我們人丁少,歸屬於駿馬縣,此次多虧遇見你,要不然我們幾個能不能活下來都不曉得”
聽著中年女性的解釋,金戈明白了意義,這群狼群明顯是來複仇的,
實在狼肉是不好的,肉質比較硬,野生狼肉更甚,因為它冇有脂肪,另有人說狼肉吃起來酸,
“我阿瑪莫日根,另有我男人阿什庫,他們讓我們騎馬先跑,本身留在前麵吸引狼群,冇想到狼群還是追來了,也不曉得他們如何樣?”
“這還是少的,之前有三十幾隻,被打死了幾頭,這群狼追著我們有大半天了,始終不肯退,要不是我們之前騎著馬,估計早被咬死了”
瞧著景象,金戈皺起眉頭,自言自語,
聽著金戈的闡發,中年女性麵露哀痛,
連續打著七隻野狼,狼群這時候纔開端逃散,
“你說這些乾啥,在這山林裡誰都有困難的時候,我不過是可巧碰到罷了,即便不是我,彆人碰到也會脫手幫手的,我看你們也冇帶吃的,我這裡有點,你們吃完早點歇著,早晨有大爪子在,四周不會有彆的大牲口”
“不該該啊,按理說狼群攻擊部落都是為了吃的,可照著你說的,這群狼群更像是複仇,你們部落是不是招惹它了”
說著,金戈展開感知力,發明百米處的狼王,這是一隻灰狼,一隻眼睛被打瞎,現在還冒著鮮血,另一隻眼中冒著凶光,盯著本身幾人,就如許了都還不退,可見這狼王的抨擊心有多強,
“我阿瑪之前在山裡掏了一處狼窩,窩裡的狼崽子都被阿瑪給摔死了,返來冇多久,這群狼群就找上來了,見著人和牲口就咬,阿瑪拿槍轟都轟不走”
“難怪狼群不退,二十多隻的狼群,就是大爪子碰到都得靠邊走”
這意義金戈是聽懂了,就是阿瑪這詞金戈不曉得是甚麼意義,
“就打了這些,狼群跑散了,那狼王太奸刁,我怕中了調虎離山之計,會對你們倒黴,冇敢深追,現在天也快黑了,你們跑了一天,明天先歇息一晚,明天我跟你們一塊歸去看看,對了,你們說你們是騎馬跑的,馬呢?我如何冇瞥見?”
俄然的槍聲,將全部狼群和大爪子都嚇了一跳,
等火堆燃起,世人這才坐下歇息,聊了起來,
三人也不客氣,跑了一天也早就餓了,隻是這乾糧也未幾了,嘚省著點,
比及狼肉烤熟,金戈又分給三人一些,幾人就開端大快朵頤,吃飽喝足以後,世人睡去,金戈卻守起夜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