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條約以後,譚華良當場就給了杜飛兩萬塊現金。杜飛則婉拒了他請用飯的發起,很快就告彆分開了。
“這也是我想曉得的,以是才和他簽了和談,還付了定金。”譚華良不緊不慢隧道:“隻要我們把這件事搞清楚,到時候再想體例節製那小子的貨源,嗬嗬……以現在石斛的代價,我們濟仁堂此後生長的前程不成限量!”
至於發賣代價,就遵循當時的時價計算。濟仁堂不得無端抬高代價,不然杜飛有權不賣給他們。
要曉得杜飛是以小我身份和濟仁堂簽條約的,如果他真的跑了,這兩萬塊錢濟仁堂很有能夠就要不返來了。譚華良也是通過這類體例,來向杜飛表達他的信賴。
杜飛當然明白譚華良的意義,也在內心悄悄點頭,這個看著文質彬彬的中年人,實在還挺會做買賣的,難怪能把濟仁堂運營得這麼好呢。
見杜飛不像是開打趣的模樣,老伴計正色問:“真有五六百斤?”
老伴計衝動道:“這但是大買賣啊,我可做不了主。你等一會,我叫老闆來親身和你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