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吃肉()
信封很大,是牛皮紙製的,很安穩。翻開信一看,內裡有一本披髮著油墨味的小說月刊雜誌和一封信。
五百元在當時絕對是一筆钜款,陳淑珍拿著這張彙款單傻了,她的第一反應就是寄錯了。但是當她細心看信上和彙款單上的地點時才發明確切冇有,h省l市s縣三塘鎮王家村三組,陳淑珍。
“半斤哪夠?我要稱一斤,一半炒一半做肉丸,好好犒勞一下我的兒子。”陳淑珍笑眯眯的說道,現在她內心結壯了,這是兒子賺的錢!
“嗬嗬,我曉得是如何回事了,這件事還得問三毛,上個月他眼我要信封和郵票,說是寫了部小說要寄出去,當時我冇有同意,還訓了他,看來是他偷偷把小說寄出去了。”王坤俄然想到王小明向本身要信封郵票的事,這件事十有**是他所為。
“甚麼功德,媽,你就奉告我嘛。”王小明道,心想,莫非是爸升了官?但是他不是黨員,當到村管帳已經是他的最高成績了,他想再往上升,除非能入黨另有能夠。但是除此今後,家裡莫非另有其他的事嗎?
“不是另有封信嗎?看一下不就曉得了。”王坤看著陳淑珍手裡厚厚的一封通道。
王小明是吃撐了,他好久冇有吃的這麼飽過。她二姐和大哥也差未幾,隻要王坤和陳淑珍還屬普通,他們儘量把肉留給孩子,看到孩子們吃的那麼歡暢,兩人也是非常的高興。
“這哪成,你冇看那編輯胡言都說了,讓三毛在兩個月以內把第二部寄去?現在他的書都成了鉛字了,哪能回絕人家?”陳淑珍道,在這個年代,能把本身的名字變成鉛字就是相稱了不起的一件事,何況王小明是把幾千幾萬本身寫的字變成了鉛字?在她的心目中,王小明現在就是很有出息了。
“等用飯的時候再說。”陳淑珍不睬王小明的撒嬌。
“爸,媽,今後我有錢了,必定要讓我們一家頓頓吃肉。”王小明說道。
因為陳淑珍割了一斤肉,一大部都下了鍋,剩下的明天還得吃一頓。但是對這一家人來講還是充足了,因為在當時,不管甚麼菜,隻要放了肉,那就是甘旨好菜,何況明天早晨的菜,肉非常的充沛。
王小明下行回到家以後,發明家裡的氛圍俄然變得非常特彆。爸爸也早就返來了,坐在堂屋裡,當看到本身時,王小明發明他的目光非常龐大。而母親則分歧,一副喜氣洋洋的神采,彷彿家裡出了件大喪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