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有書友去了北京,發明真有金魚衚衕就在皇城,大奇。哈哈哈,作者冇亂寫啊!】R752
“不必多言,我意已決。”丁一不想再就這個題目膠葛下去了,“欲除此獠久矣!”
兩邊的君主都親身乾與了,因而不管是奧斯曼的使者,還是劉吉,都拖不下去。
乃至連開弓對射的機遇都絕少,步槍,就算是黑火*藥驅動的步槍,它也是線膛步槍啊,那精確性,要比弓箭強出很多倍了。而是開槍所破鈔的體力,籌辦行動等等,也比開弓射箭快出無數倍;何況於射程上的碾壓?底子冇進入弓箭的射程,就已進入步槍的有效對準射程了!
但丁一卻在這時候發作了:“禁用火器、弓箭,可!我與穆罕默德二世之決鬥,禁著統統甲冑;至於百人對決,若一樣禁火器弓箭,則步戰,不由甲冑。彼若敢應,便以此定下日期,血濺五步!”
而大膽的查理,給他女兒瑪麗的信裡,要說得更加明白些:“在他撤退今後,你應當結束此次觀光,回到故裡。並不是統統的人,都能把羽管鍵琴和長劍用得一樣好。你或許還不明白這一點,但作為一名能譜出《月光協奏曲》的巨大音樂家來講,我想他有如許的聰明。”
這使者頓時發明,麵前這位彆看長得好眉好眼,那比無恥的話,真還不容小覷啊!
“就按他的要求,定下決鬥日期!”這就是穆罕默德二世的答覆。
“會放棄的,會有人在最後關頭放棄的。”對此路易十一是這麼批評的,被丁一回絕了聯婚的路易十一,並冇有過分氣憤。起碼他冇有表示出來,“蒙蘇丹和奧古斯都的信賴,把決鬥的地點放在巴黎,以是我不便利評價任何一方。不過我確認,必定會有人在最後讓步的,畢竟,在冰冷的刀鋒麵前,生命是如此脆弱。他們都是有著很高聰明的人,不會不明白這一點。”
當然真正到了了局之時,會不會真的兩國君主都情願實施本身的承諾呢?這個毀約的也很多。以是使者也就冇有和劉吉談太多,直接就歸去找穆罕默德二世覆命。而讓使者冇有想到的是,穆罕默德二世聽著大笑道:“不過仗火器鋒利,如何敢說出如許的大話?好,便親身了局,不假手彆人!”10f
這場決鬥就定了下來,分兩場,一場是百人對決,步戰,禁用火器、弓箭;一場是兩國君主對決,不著甲冑的單人決鬥,兵器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