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伯向丁一提及這層顧慮,丁一笑道:“以是說,我這邊要得三成利,這事隻能我去辦。你儘管去答覆,給我一個答案就好。”聽著丁一這般說,福伯倒也冇有二話,便直接辭了出去,去處王振稟報。
丁一聽到此處卻搖開端,插話道:“不當,這事要麼不做,要麼做絕。不如求皇上賜個名,就叫大明皇家鏢局;如果事不成為,就請太後賜個名,比方喚作順豐。純利四成入內庫,我這邊要得三成,一成與勳貴,一成與文官。福伯,這回就勞煩您去答覆,如果賜名與分紅這兩項,有一項不成的,這買賣我這邊就不沾了。”
正如先前所說,當官的收錢,他想的是這錢收了會不會影響他的站隊,做買賣已經有辱斯文,文官個人能夠讓本身家人、朋友去做,這個倒無所謂,他們總能想到自欺欺人的體例;但和權閹一起分利,首輔大人會為了這點錢,而去冒著被人戳穿,名聲掃地的風險?至於那位士林魁首於大人,王振本就看他極其不爽了,真是扔去喂狗都不會分給他;再說就是分給他,按那於大人的姓子,十成十是當場痛斥搞得路人皆知,然後上奏摺罵孃的結局。
“細奶奶高超!”福伯聽著不由挑起大拇指來,他也不是甚麼有城府、有策畫的人,說白了,當年也就是王振的一個書童角色,隻是忠心誠懇,跟著王振起家,便也水漲船高,王山、王林這兩個王振的侄子,曉得福伯跟著王振幾十年,天然也就給他麵子。
實在丁一這邊也是冇有甚麼風險,就是肯定一下每年分潤的額度,隻聽福伯說道:“老奴覺得,便讓風家把鏢局做下去,每年給他們留一成利,大舍、二舍、細舍各占三成,細奶奶覺得如何?”
說句刺耳的,福伯也就是會狗仗人勢,那裡又懂甚麼買賣?
風三公子聽著苦笑道:“如晉兄,事到現在,您也不必客氣,小弟隻求您能放我風家一條活路……風或人有眼不識金嵌玉,白瞎了這對狗眼,也應當有此報應……今晚三尺白綾還是一杯毒酒,總歸雞啼之前,會給丁大人您一個交代!”
福伯的發起是:不要賣風家鏢局在各地的店鋪,接辦過來做倒是一樁買賣。
說著他從椅子上又是“撲通”一聲跪倒在地:“但你我同窗總歸不是假的,如何也是容城相處這麼些年,還求如晉兄給小弟留條根,我那小妾已有了兩個月的身子,不管如何,還請丁兄垂憐啊!”
風老太爺望著坐在地上,勢若瘋顛的兒子,抹了一把老淚:“兒啊,你這是到死還不明白麼?你那如晉兄,是看不上忠叔的江湖手腕啊!江湖手腕弄得斷風家的根麼?最多我們舍了買賣,回容城當個大族翁就是了。這不是你那如晉兄要的,他就是要堂堂正正,把風家從上到下,一點點輾碎了銼骨揚灰,方纔解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