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人們,絕對清楚一匹好馬的代價,而對於馬匪來講,一匹駿馬的確就是第二生命。
而對於巴特爾和他的火伴來講,他們冇有當過千夫長的頭領想得那麼遠,他們感覺丁一就是豪傑,在草原上,豪傑老是值得跟隨的,他們固然頹廢,但熱血沸騰,緊跟著火線那白馬,奔騰向前。
那馬匪的刀也很穩,他有不下十次招式,當丁一持槍格開他彎刀時,即將斬中丁一的胸膛,他將彎刀掄起,臉上一痛,然後,便冇有然後,一把長槍貫穿頭顱的人,不會有甚麼然後。
“此人若為千夫長,綽綽不足!”一向很沉默的保護頭領,對著巴達瑪俄然說了這麼一句,巴達瑪一時摸不著眉目,但她的女兒在丁一身上,不成不顧,也隻要咬牙對倖存的部下呼喊著,“跟上!跟上!”
“我喜好那匹白馬!”丁一在頓時大吼了一聲,抬手又是一扣扳機,立時又射中一匹奔馬,那馬痛得發瘋,將那頓時騎者顛了下來。
那正在忙於均衡身材的馬匪,狼牙棒脫手落地,再也有力艸縱戰馬,隨即被那戰馬顛落馬背,摔在地上濺起一片沙塵,他捂著咽喉不住噴血的創口,看著丁一跨上那本來屬於他的馬,槍尖充足穩能讓戰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槍,為何如此之快?而明顯他冇法在分開這個天下之間,獲得答案。
戰馬在丁一的槍尖之前半尺之處,生生止住了勢子,人立而起,前蹄亂踢。
使狼牙棒的馬匪也絕對身經百戰的角色,一瞬之間他已明白了丁一的籌算。趕緊捏緊韁繩,蹬實馬蹬,但如電奔馬是他的速率,也是他的優勢,他的反應不成謂不快,騎術也不成謂不精,但這馬速實在太快了。
為了便於上弦,丁一這把弩要比陳三他們的拉力輕些,畢竟這秀才的軀體,一時半刻是比不上陳三這類在衛所就被喚做李元霸再世的傢夥。以是這弩差未幾也就是四十步擺佈破單甲的有效射程。
追逐著丁一那幾個馬匪,看著勢頭不妙,相互與火伴對望,紛繁拔轉馬頭,也向西南邊遁走而去。
“哈哈哈!”巴達瑪又斬落了一個仇敵,但背上也中了一刀,但是她竟然大笑起來,“安答,讓巴達瑪看看,殺人的刀!”但她很快就絕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滿都海移出腰側,收刀入鞘,拔轉馬頭,拐了彎,避開戰團向外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