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秀也感覺餓了,拿了個饅頭,就著豆腐鹹菜吃了起來。林水花內心不滿她這麼能吃,但是剛纔被程實達說了,也冇敢在飯桌上持續罵,倒是從放饅頭的盤子上麵撈出了三個煮雞蛋,程剛和程麗一人一個,最後一個遞給了程實達。
林水花端了最後一碗稀飯過來,看到程秀坐在那又想罵,程實達粗聲粗氣的道:“用飯用飯,囉囉嗦嗦的吵的耳朵都疼了!”
林水花把兩碗玉米麪稀飯放到程秀跟前,還忍不住罵道:“吃如何不見你偷懶一下的,一叫你乾活就這裡病那邊病的,一到吃你就冇病了!”
程秀搖點頭冇接阿誰雞蛋,倒是問程剛,“大哥,你跟我說誠懇話,你不肯找工具,是不是因為有了喜好的人?”
大哥比她大四歲,以是她現在是隻要十六歲嗎?
“用飯了!”程麗的聲音在籬笆小門口響起,程秀纔回過神,和程剛一前一後的往回走。
母女倆相依為命本來也挺好,可誰曉得她卻得了要性命的病……
十劉歲,上輩子的十六歲彷彿還在街上讀初三。看看現在的氣候像是九十月份,那麼她現在應當是初三的上學期了,上輩子她記得很清楚,初三隻上了第一個學期,然後暑假的時候她就被迫綴學了。
馮英的事情再說,但是目前,還真不能叫大哥去和那隔壁村的女人相親。不為彆的,就為宿世相親返來後那女人就賴上了大哥,可大哥不喜好那女人,最後被那女人家找人以大哥胡亂招惹小女人的名義打了一頓。
這時候不是厥後了,生下來不管男女,白叟都是你的任務,你都該養。但是這個時候的鄉村,推行一句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又封建又科學,那是絕對不成能說娶了個媳婦,還得叫兒子給媳婦的父母養老的。
過完年她十七歲,而大哥當時候二十一歲了。大哥早早就不讀書了,在鄉間不讀書的男孩子,十七八歲結婚是普通事。大哥程剛二十一歲還冇結婚,這已經變成程家的芥蒂了。大哥長得不錯,程父又在村莊中間蓋了鬥室子開了小賣部,如許的家庭在村裡也是個好人家了,可惜大哥目光高,喜好上了村裡馮家的英子姐。
初秋的時候日頭還長,固然到了吃晚餐的時候,可天卻還冇黑透。程實達從內裡漸漸的閒逛返來,程剛已經把小桌子擺在了院子中心,程麗早早挑了位置坐下,程秀略一躊躇,就跟著程剛進了廚房幫著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