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博笑眯眯地說出之前用過的名字,前台婦女眼角猛地一抽,忍不住後退好幾步,一個趔趄坐在了地上:“是、是你?!”
“我是不是有點太謹慎眼了?”
對方眼角一抽,一副吃了屎似的的神采:“我是該叫你李飛旗,還是李文博?”
李文博快步走疇昔,從口袋裡取出錢包。
二哥吐出口菸圈。
他們戴老邁當年管著海水浴場和好幾個船埠,也冇有這麼大財產吧?
“連合會所……”
可鬼曉得時隔半年後,李文博竟又一次呈現了。
“是啊,當時我叫李飛旗。”
明天給他開車的不是何雲華了,而是分廠的一個本地保安,塊頭挺大,看著挺恐嚇人的,也是為了起個庇護的感化,名叫嶽少壯。
這包廂已經改名叫幸運標間了,內裡也從卡拉OK變成了淺顯客房。
聽出二哥話裡的彆扭,李文博笑了笑:“我曉得你恨我。”
“找人。”
李文博聳聳肩:“我說的是電子廠,做彩電的,籌算包個產業園,幾百畝地那種搞出產。”
說實話,二哥很嚴峻。
二哥眼角一抽。
和客歲來的時候一樣,團體裝修還是金碧光輝的,門口一左一右的兩尊大獅子也還是那麼氣度。
內裡冇甚麼人,很冷僻的模樣。
當時靠著戴興渠用飯的人,也都對這個名字恨之入骨,這位前台女人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