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78:從換親女知青開始_第一百零六章 引蛇出洞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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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業就對她解釋,這個凶手,是毫不成能持續在大柳樹村作案了。

月朗星稀,還真看到一小我往國道方向走了,走的是野地。

的確是笨伯。

“嗯,像是聽明白了,我隻要給村裡流露點動靜,然後再用一輛麪包車,就能抓住這賊。”

陸局長正為這事憂愁呢,俄然就有人供應設法了。

“他一小我,能擄掠?”

高晴靠過來,跟陳宏業並列走。

他是感覺,事情冇那麼簡樸。

高晴26歲,固然不是警花級彆,但五官長的特彆舒暢。

但陳宏業提出的這些建議,說出的這些能夠性,連刑偵大隊長都不必然能夠。

他說,能夠給村裡人供應點線索,就說西邊的公路上,會有一輛運鈔車顛末,裡頭有十萬塊現金,再多的細節就彆說了,觀點恍惚一些,才顯得實在。

“隊長,應當是那小我。”

但高晴冇脫手,即便人家可疑,但現在還不肯定這小我是不是凶手,不好打草驚蛇。

“明白!”

“我想了想,你的猜想應當是對的,這小我必定是村裡的,但不必然是王虎的表弟,鄉村相互串門的事太常見了。隻要看不到人家手裡有槍,我們就不能隨便抓人。”

“你有體例?”

但膽量也太大了,敢搶運鈔車。

“局長,您汲引我,這不是我想的,是陳宏業。”

高晴蠻失落的,遵循凶手的程度來講,她帶幾個民警也能搞定。

車內的人遠遠瞥見後,已經能夠刹車了。

“不,必須是運鈔車,麪包車太多了,西邊是國道,一天得顛末多少車啊。必須是麪包車,並且要給出大抵顛末時候,前後相差不能朝過四個小時,得給劫匪一點等候的時候,讓貳心癢難耐。”

同一個處所兩次作案,是劫匪大忌。

但是,高晴去了,她早就帶人守在大柳樹村通往國道的路上。

“建立好幾天了,大隊長賣力,不過,事情產生在我們鄉,我任務最大啊。這都好多天了,我實在想不到甚麼體例,能夠把阿誰傢夥給逮住。”

“有,是狼就得吃肉,這隻狼現在手裡有槍,膽量會更大,如果給他丟一塊肉的話,他能不吃麼?”

陳宏業點頭:“再想想。”

“如何回事?!”

陳宏業托腮:“這就不是你要考慮的事了,劫匪有劫匪的腦筋,他會有體例讓你的車停下來的。你如果到處都替劫匪能不能擄掠到你考慮,反而會讓人家感覺,這類擄掠太輕易了,輕易了,事情就假了,人家就不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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