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隻感覺牙更疼了:“你這‘早已’,是甚麼時候?”
自古婚姻大事都要服從父母之命,就算國丈佳耦早逝,也不該本身相看。
傅恒眸光綻綻,毫無退意:“傅恒早已鐘情於格格。且格格性子開朗坦白,如鮮花招錦烈火烹油,傅恒看著便覺欣喜。”
拜托?傅恒心中‘格登’一聲,已有了不好的預感。
即便出繼給其二伯納蘭永壽後身份有所竄改,愛新覺羅家的血脈亦冇法抹滅,無需如此大費周章,隻為了落第。
獨一的能夠,就是傅恒本身意義。
天子故意拉攏,卻不如何想幫手。傅恒自幼順利,從未受過波折,想來是要在情關上受些停滯。
按世祖爺順治天子定下的端方,凡滿、蒙、漢軍八旗官員家中年滿十四未到十六歲的女子,都必須插手三年一度的秀女備選,以做妃嬪之選,或者賜婚宗室王公。隻要被撂了牌子落第的,才氣各自議親。*
因他當時聽聞二阿哥落水,又傳聞是納木卓跳水相救,就已再顧不得儀態,邊脫外裳以免貴重東西失了,邊躍入池中救人。
即便落下覬覦秀女的名聲,也毫不成因他損了她的清譽。
待桌上奏章批完,乾隆才吹著熱茶淡淡開口:“你既求恩旨,總要讓朕曉得是誰家格格。”
冇有顛末賜婚的旗人女子自行許了姻緣,皆是不尊定製。*
不料在護送二阿哥回阿哥所的路上,就已聽到很多有關納木卓的肮臟謊言。
傅恒眉心舒展,待向皇後孃娘事情委曲後,便倉促換了潔淨的新衣,趕往乾清宮候著。
如許也好。
池水再如何清澈,也潔淨不到那裡去。
這描述詞,恰是當年聖祖形包容蘭納木卓她郭羅太太宜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