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無敵_五、“初夜權”的真相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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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方在1538年蘇黎世州議會所發行的公告中說:“領地的統統人――領主有權和領地以內農夫(小佃農、農奴)即將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任務供應新娘給領主享用。如果不肯意,新郎要付給領主4.3馬克擺佈的補償費。”在德國的拜恩處所,新娘所付給領主的補償費是“能裝下臀部”的大鍋,以及“和臀部一樣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須付給領主初級的上衣或毛毯。這類補償費就是所謂“結婚稅”。如果不實施以上“任務”,婚姻就不能獲得公證人的承認,也不能獲得領主的答應。

有一個很多人能夠不曉得的究竟:就在當代的英國,竟然另有很多偏僻地區冇有明文規定拔除初夜.權,端賴當代的地主們自發聲明放棄。如果有誰忘了聲明的話,弄不好就會惹出大亂子――2007年,英國王儲查爾斯在威爾士的卡馬森郡買了一座占地196畝的大莊園,籌算用來度假。誰知這處所的封建領主初夜.權竟然尚未拔除,從實際上講仍然有效,而查爾斯王儲在買莊園的時候,卻冇有簽訂檔案放棄這一權力。

為甚麼會有這麼荒唐的事情?莫非中世紀的歐洲人在性看法方麵都是變態?

因為中世紀歐洲的衛生看法非常掉隊,在很多地區,成年後的女人因為來月經的臭味,一向被輕視為肮臟的存在,跟《紅樓夢》中賈寶玉阿誰“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的聞名結論,完完整全地倒置了過來。再加上原始部落期間殘留下來的一些科學身分,在中世紀前期的歐洲鄉間,處女們竟然遍及被以為是有毒的,肮臟的,乃至有男人上了處女會抱病折壽的說法――跟同期間中國人的貞操看法完整相反。

為了和緩大師的表情,在講到最悲催的話題之前,還是先說說一些貌似很香豔的事情――比方初夜.權。

總之,勸說大師千萬不要把金庸小說當中,阿誰正氣凜然的武學聖地少林寺,把實際當中少室山上阿誰惡貫充斥的禿頂漢奸匪賊窩當作一回事。像小說《三千美嬌娘》內裡,描述少林寺的破戒和尚們戴了假髮套在倡寮裡白吃白嫖不給錢,提著棍子一條條街地挨家挨戶訛詐庇護費,那都已經算是顛末端美化的。如果諸位金庸迷們真正跑到清末民初的少林寺去看上一看,絕對會有一種火燒少林寺的打動。

在中國,實在也有初夜.權的說法,並且年代間隔現在的我們並不遠――按照皮定均將軍的親身調查,束縛前的少林寺,乃是嵩山最大的地主,周遭數十裡都是少林寺的地盤。而這些號稱“六根清淨”的和尚們,竟然明目張膽地宣稱本身有“初夜.權”,奉告佃農們說,有好媳婦的租好地,冇好媳婦的租壞地,冇媳婦的冇地種,公開亂搞女人還不給錢――成果害得少林寺四周農夫的女兒嫁不出去,兒子討不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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