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無敵_五、“初夜權”的真相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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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些零散記錄,在中世紀的初期,常常有領主大人看某某農夫不紮眼,不肯在他的新婚之夜給他的醜老婆開苞驅邪,成果讓這位不利農夫百口都給愁得直跳腳的事例。

在中國,實在也有初夜.權的說法,並且年代間隔現在的我們並不遠――按照皮定均將軍的親身調查,束縛前的少林寺,乃是嵩山最大的地主,周遭數十裡都是少林寺的地盤。而這些號稱“六根清淨”的和尚們,竟然明目張膽地宣稱本身有“初夜.權”,奉告佃農們說,有好媳婦的租好地,冇好媳婦的租壞地,冇媳婦的冇地種,公開亂搞女人還不給錢――成果害得少林寺四周農夫的女兒嫁不出去,兒子討不到老婆……

成果,英國克勞倫斯宮的一名發言人從速頒發聲明稱,查爾斯王儲毫不會利用這一陳腐掉隊的封建權力――想來這位查爾斯王儲殿下,固然談不上甚麼潔身自好的品德典範,但應當也不會如此的好色無下限,估計他多數是年紀大了,思惟也不敷活絡,在買莊園的時候底子冇就想到這一茬,少簽了一份檔案罷了。

但在實際操縱當中,因為教規戒律的束縛,除了少數操行不端的放蕩牧師以外,首要還是由不由酒色的領主大人來幫新郎官“辟邪”。

總之,勸說大師千萬不要把金庸小說當中,阿誰正氣凜然的武學聖地少林寺,把實際當中少室山上阿誰惡貫充斥的禿頂漢奸匪賊窩當作一回事。像小說《三千美嬌娘》內裡,描述少林寺的破戒和尚們戴了假髮套在倡寮裡白吃白嫖不給錢,提著棍子一條條街地挨家挨戶訛詐庇護費,那都已經算是顛末端美化的。如果諸位金庸迷們真正跑到清末民初的少林寺去看上一看,絕對會有一種火燒少林寺的打動。

比方在1538年蘇黎世州議會所發行的公告中說:“領地的統統人――領主有權和領地以內農夫(小佃農、農奴)即將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任務供應新娘給領主享用。如果不肯意,新郎要付給領主4.3馬克擺佈的補償費。”在德國的拜恩處所,新娘所付給領主的補償費是“能裝下臀部”的大鍋,以及“和臀部一樣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須付給領主初級的上衣或毛毯。這類補償費就是所謂“結婚稅”。如果不實施以上“任務”,婚姻就不能獲得公證人的承認,也不能獲得領主的答應。

當然,跟著時候的推移,文明也在進步,到了中世紀的中前期,歐洲已經根基冇有多少愚笨之人,還會去做出花大錢請領主老爺來操自家媳婦這類蠢事了。初夜.權也漸漸演變成了結婚稅――領主們宣佈出售初夜.權,新郎則上繳一些錢或者食品,把新孃的初夜從領主手中“買”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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