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是商標註冊申請報酬獲得商標權,遵循法律規定的法度,將其統統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經商標局考覈,批準註冊的一係列法度的總稱。目前,在我國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權的獨一起子和根據。隻要顛末註冊的商標,商標統統人才氣獲得商標權,遭到法律庇護。
商標註冊申請前要向指定的辦事機構停止商標查詢,這是為了體味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能夠構成的牴觸。
商標註冊原則又分為“全麵註冊原則”和“誌願註冊原則”。所謂全麵註冊原則是指凡是商標利用人在其出產或運營的商品上利用商標的,就必須申請註冊,未經註冊的商標不得利用。實施這類原則的目標,一方麵是便於國度對商標停止同一辦理,另一方麵確保商品格量,保護消耗者的權益。但是全麵註冊原則會束縛出產運營者的運營,也會逐步淡化他們對商標的產權認識。所謂誌願註冊原則就是法律答應商標利用人按照本身的誌願決定是否申請註冊。實施誌願註冊原則是國際常例,我國實施的也是這類原則。是否申請註冊商標由運營者本身決定,但未註冊的商標不受法律庇護,利用人不享有商標權。我國商標法在采納誌願註冊原則的同時,還規定了對藥品和菸草成品的商標必須註冊,這是因為這些商品觸及百姓人身安康,為了便於包管質量,必須實施商標註冊。
因為未能及時辦理商標註冊而導致喪失的例子很多。如中國甘肅出版的《讀者文摘》雜誌深受泛博讀者歡迎,但因為冇有及時申請註冊,使《讀者文摘》這一稱呼起首被天下聞名的脫銷雜誌“Readers Digest”在中國申請了商標註冊,以《讀者文摘》這一稱呼發行此中文版。甘肅省出版的《讀者文摘》不得不改名為《讀者》持續發行,導致發行量劇減,形成了很大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