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自然事件調查筆記_第三十一章 雞犬不留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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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料記錄,上河村唐氏約莫呈現在明朝崇禎年間。其家屬具有良田數萬畝,家屬買賣觸及木料、私鹽、釀酒、藥材等,家財萬貫。

隻是陸銘在這個過程裡,並未供應出甚麼幫忙。

唐氏先祖本來也是一個敗落戶,依托在縣城當中,給正牌衙役做幫閒為生。但厥後不曉得如何手裡就有了錢,款項開道,很快就混成了縣衙裡的書辦。又廣羅地痞地痞,插手賭場、青樓買賣,很快就成了沃野一霸。

(本章完)

要在浩如煙海的狼藉史料當中,將呈現過的家屬都一一找出來,這並不輕易。

冇了老伴的呱噪,吃穿住都有專人打理,好酒好菜無窮量供應,每天能夠不顧忌其他任何東西的沉浸在古籍當中,到了早晨還能聽著戲曲喝二兩小酒,點頭晃腦的唱上兩句,特彆是這統統另有錢拿,錢還很多,的確就是天國普通的日子。

黃為民很快便找到了更多有關這個唐氏家屬的史料。而史料則記錄著,從明末崇禎年代開端,到清朝道光年間,在傳承了高達200餘年時候,繁衍了起碼十幾代人丁以後,這個家屬,終究迎來了滅亡。

厥後,他用一劑藥治好了府裡的某個大官,獲得了對方賞識,有了背景。

馬莊洪氏被解除。

時候便在如許的狀況之下漸漸溜走。在黃為民開端事情大抵半個月以後,這項任務總算是有了開端的成果

“馬莊洪氏,約莫在清朝乾隆年間。有史料記錄說,該家屬頂峰期間,家中地步數量達到了600餘畝。家中有後輩在縣衙充當書辦,是十裡八鄉馳名的土豪。”

“羅村羅氏,家裡出了舉人才發財,分歧適前提。”

唯有如此,才氣終究評判它們是否合適己方遴選前提,是否有充足的懷疑以令己方深切調查。

“該家屬如何起家不成考據,如何滅亡也不成考據。但另一本史料記錄,在乾隆末年,沃野縣地區產生了一次‘大疫’,病患上吐下瀉,高燒,旬日即亡。當時該地幾近家家披麻帶孝。本來馬莊洪氏在此之前,還時不時被其他史料在描述其他事件時提起,但在此次大疫以後,就再也冇有提起過了。

再厥後,就是買賣越做越大,買房置地,有了數萬畝良田,橫行沃野,冇人敢惹。

“這個唐氏家屬有懷疑。”

而,不管家屬生長的多麼龐大,在唐家祖訓的嚴格要求之下,每一代唐家家主都必然恪守在偏僻掉隊的上河村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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