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氏水滸_第三十六章 梁山整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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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兵馬可謂魚龍稠濁,有本來的梁山嘍囉,也有新招的農夫、漁民、閒漢,另有俘虜的濟州、東平府廂軍和三莊莊丁。

台下東平府本來的軍官雖有不滿,但見董平冇有任何表示,也冇人敢出頭。

其十:呼名不該,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杖三十。

其三: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反麵,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六: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密查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公孫勝主管法律隊,固然梁山換主日子不長,但他已不知懲罰過多少犯了山規的兵士,是以公孫勝一往出走,底下較著又靜了很多。

十七條軍規曆代相傳,不過各朝都有竄改,這些軍規也是梁山眾頭領商討後製定,既要讓兵士害怕,遵循軍規,又不能獎懲太重,讓兵士暗裡抱怨。

“無敵小霸王。”

峻厲的軍規讓眾兵士看四周站著的法律隊目光中更多了幾分害怕。

本來都是由各自頭領練習,隻是本日卻都受命來到盜窟東麓新建的校場列隊。

說完,冷眼掃了一圈台下站著的法律隊。

晁勇跳上點將台,街頭賣藝的普通,朝台下兵士拱手稱謝。

其十七: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倒黴,旗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杖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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