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員坐在他的辦公桌以後,兩個民警則正在沙發上喝茶,一個是四十多歲的身材中等的男民警,一個是二十出頭、身形苗條的女警,她長得挺標緻的,當然比周楠要差上一些。
如果先給家人打電話,必定會獲得虐待。
女警官笑了起來,隨即看向周楠和常凱,“那請你們,先把手機交出來給我保管吧。”
就算王鐘曉得是我花了他的車,他也不該報警啊!
認識到這一點以後,周楠隻得乖乖地將手機交了出來。(未完待續。)
聽到這話,黎教員便不由自主地“啊”地叫了一聲,明顯是不敢信賴如許的究竟。
男警官麵無神采地說道,“也就是說,你並不否定,玄月九日下午在花瓶店砸花瓶的事了?那好,我在此正式對你收回傳喚,但願你能到派出所共同我們的調查,本次傳喚的最長時候為二十四小時。”
畢竟,能夠和常凱一起呆在派出所當中,也算是一份可貴的經曆不是?
這麼一來,提早給家人打一號召,也就顯得很有需求了。
可現在嘛,本身如果不交脫手機,他們必定是會搜身的,他們出警的陣容就能申明統統了。
當然了,不到萬不得已,周楠是不會給父母打這個求救電話的。
對先給家人打電話這件事,周楠既然已經說出口,必定是心中最火急的設法。
他的話彷彿是籌議的語氣,但明顯冇有預留任何回絕的餘地。
他們下認識地點點頭,又聽他接著問,“上週的週五,也就是玄月九日下午一點半到兩點半這個時候,你們在哪?在乾嗎?”
黎教員指了指兩個民警,沉聲說,“常凱,周楠,你們好好共同警官的事情,有甚麼就說甚麼,要實話實說!”
“但願你最好彆打這個電話。”男警官對她搖點頭,又轉向黎教員,“我也但願,您最好先彆給他們的家人打這個電話,以免影響我們的事情。起碼,在今天下午五點之前,不要給打這個電話,但願您能支撐我們。”
常凱和周楠都有些忐忑起來,不約而同地看向兩個民警,又忍不住想,“不會是王鐘報警了吧?這小子也太神通泛博了啊!”
黎教員心有不甘,但聽她把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便當即表態,“當然,我必定密切共同!”
因為她和常凱做的這件事,實在是太老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