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間的巷子一拐一拐地,方文早已落空了小丫的蹤跡。但是方文的耳朵卻還是能夠聽到小丫跑步的聲音。
說完方文不管辦事員說甚麼,直接讓小丫拎著盒飯,分開了飯店。
以是,固然讓小丫跑歸去很累,又耗時候。但是方文不得不這麼做!也隻要如許纔不會讓殺人犯思疑。
出了商店,方文帶著小丫,再次原路返回。
“那我要了。”方文說著拿出一百塊錢。
方文心中衝動,公然還是他的運氣好!
而方文騎著電動車跟在小丫身後,行駛到間隔公路和田裡的巷子交界路口另有幾百米時,方文停下車來,將電動車停在路邊。
以是綜合這兩個啟事,土豆肉絲蓋飯就是最好的挑選了!
如許的蓋飯,或許不會討殺人犯的喜好,但是也絕對不會讓殺人不滿。隻要殺人犯不會因為這菜不滿,從而對小丫和古麗做出歹意行動。方文的目標就達到了!
“這就是一份土豆肉絲蓋飯。不過炒出來有一會兒了,你要的話就拿走吧。”辦事員說道。
“哥哥,我曉得了!”小丫重重地點點頭。
古麗看到小丫返來,嗚嗚地說著。
小丫也衝動地喊了一聲,“媽媽!”
“老闆,來一份土豆肉絲蓋飯打包!”方文一進入飯店就說道。
以是方文不能跟著小丫進入巷子,也不能將車開疇昔。而是在泊車的處所直接蒲伏在地,就這麼蒲伏進步!
“他厥後又說要了。”
卻聽小丫說,“叔叔,你彆捆我,我不會大喊大呼,也不會跑的。我給你捶背,隻求您放了我媽媽。”
“拿過來!”殺人犯一把奪太小丫手裡的盒飯,同時問道,“錢呢?”
這時,小丫已經進入了玉米地裡,漸漸靠近殺人犯。
再者,殺人犯冇有說他要吃甚麼菜,如果帶了他不喜好吃的歸去,不免那殺人犯不會是以而對小丫和古麗倒黴。所覺得了製止如許的事情產生,方文就不能讓小丫帶殺人犯不喜好吃的菜歸去。
古麗聽到小丫的話,在那邊嗚嗚著。但是冇人能聽懂她在說甚麼。
隨火線文又來到四周的商店,用殺人犯的錢買了八塊錢的東西。店東很快找回十二塊錢。但是這十二塊錢方文冇碰,而是讓小丫裝起來。
方文不肯定殺人犯會不會還在原地。但是方文能夠必定,殺人犯絕對會時候重視交界路口這處的動靜。隻要殺人犯看到小丫帶人出來,或者看到不對勁的處所,殺人犯就會下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