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懷疑人辯白狀師作為一種該國司法體係中的不成躲避的存在,在很多時候,讓查察官和差人都感受非常頭疼。
當然,前提是狀師站在了法律支撐的理上。
沈臨的手非常有力。
實事求是地講,對於m國狀師的強勢和強大能量,沈臨比來是歎爲觀止。在某種意義上說,他感覺很多狀師特彆是馳名譽、影響力大的狀師,其“威勢”竟然能超出於法律者之上,而麵對狀師的強勢,差人大多挑選了讓步。
她有不成推辭的任務。
從這個角度上看,這就是m國公職職員與海內一些公事職員的最大辨彆了。
淺顯的凶殺案與連環殺手作案的凶案,性子是截然分歧的。前者,凶案組加以措置便可,不管是否勝利告破都屬於通例――究竟上,不是統統的凶殺案都能勝利告破的,不然警署就不會積存下那麼多的陳年舊案了;但如果是後者,那就分歧了,起碼警方要通報各部分,以及聯調局這些嚴峻的安然與法律機構,因為後者的風險性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