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警監先生,向沈報歉不是題目的關頭,關頭在於,甚麼時候能破案並將真正的凶手抓捕歸案!這纔是公家存眷和體貼的題目!”
莫納德目光嚴肅地凝睇著傑克:“傑克,為了警署和我們全員的光榮,請你履行我的號令!”
保持警署高效運轉,必必要有充分的經費保障。一旦觸怒了“有關方麵”,警署就會得不償失。何況,在沈臨這件事情上,分局辦案確切存在體例體例欠安妥和帶有必然輕視色采辦案的懷疑。
百餘名各路記者的長槍短炮對準了莫納德和傑克,以及站在兩人身側神采若定的沈臨。電視公司的,收集資訊平台的,傳統紙媒的,另有很多獨立發言的自在批評者,乃至對凶殺案感興趣的本地公眾,將警局辦公樓前堵了一個水泄不通。
與此同時,警局門口。
莫納德的口氣相稱倔強。
而對貝絲而言,不讓她事情、不讓她參與案件偵破,比殺了她還要命。她但是全部f城警界出了名的事情狂,視事情如生命。
而本次凶案之以是引發這麼大的存眷,不但因為沈臨一個“外賓”牽涉出去,背後另有公家社會對本市犯法率這一年來有大幅上升的某種不滿身分,很多媒體都將鋒芒對準了警局,有些乃至已經動手采寫警局華侈征稅人財力人浮於事的負麵報導了。
“副總警監,叨教真正的凶手甚麼時候能抓捕歸案?”
莫納德掃了傑克一眼:“這是號令,必必要履行!”
莫納德和傑克等警察陪著沈臨走出來,望著麵前如此盛況,不由悄悄皺眉。
傑克遊移了一下,低低道:“副總警監,向沈臨報歉冇有甚麼,但是貝絲――貝絲冇有私心,她美滿是站在凶案偵破的角度對峙己見,這一點,還請警署慎重考慮!”
顛末兩三個小時的比武構和,警署終究讓了步。警署同意召開訊息公佈會,公開向沈臨報歉,至於沈臨所對峙和要求的,“貝絲小我的報歉”,警署方麵臨時冇法兌現。沈臨也有所讓步,終究的目標是把題目處理。
幸虧記者旋即將存眷的核心放在了沈臨身上,而沈臨顛末某種沉思熟慮,也是按照總領館副總領事朱傑的建議,公開與f城媒體見麵,在該城公家麵前正式表態。
漢森這類當局官員也好,參議院和社會公家也罷,實在很難真正對差人的法律起到乾預,如果警署一意孤行,隻要在法律答應的框架範圍內,官方也冇法禁止警署辦案。但是,警署不能不考慮警署本身的好處,比如在每年的經費預算檢查方麵,漢森這些人都是具有發言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