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警美利堅_第十二章 就快逮著你了!(求推薦票)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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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逃竄,在冇有攝像頭的處所下車,然後趁著黑夜潛回蒙泰克籌辦下一次暗害,這才合適一個特種兵的氣勢和風俗。

“行了,你不管有多少話都等下再說,現在答覆我的題目,炸雞店門口的幫派火拚案發當天,你們必定對炸雞店內統統人都錄了供詞,對吧?現在奉告我案發當時,炸雞店裡都有誰。”

週末臨時挑選先思慮殺手為甚麼不讓朋友開車策應本身,他估計這個傢夥很能夠是在庇護甚麼,他在庇護的應當是本身的落腳點,找車策應,會透露車牌和司機,這類事情多一小我都是一種傷害。

第二步,殺手以天下第一慫的姿勢龜縮在他們身邊(炸雞店監督器拍到的畫麵,並且炸雞店內隻要吧檯、門口有監督器,其他位置冇有),於他殺式進犯者逃竄後引走那些地痞的時候起家進犯,如此一來,埃文在冇有外力的幫忙下,必死。

剛開端從後門出去時,週末腦筋裡想的是同事扣問筆錄有能夠會從後門進收支出的尋覓在這裡事情的職員,那麼,既然差人能夠從後門進收支出,殺手能不能?

週末持續在現場尋覓時,發明瞭幾個不太輕易讓人重視到的足跡,是水印異化腳底的土滓印下的半全不全的足跡,未幾。這些足跡必定是凶手從冰箱裡出來後,在鞋底沾水的環境下留的,那水必然是冰箱內冰霜化的。

週末從炸雞店門口順著冷巷一向走到另一條公路上,最後,穿過公路昂首看著超市底下的攝像頭,思考了好一會,終究他挑選歸去。

鑒證科的陳述上寫瞭然四周底子就冇有翻牆的陳跡,在黑人區這類儘是塗鴉的牆壁上翻疇昔隻要腳一蹬頓時會留下印記,除非這名殺手會傳說中的輕功,能在雙手觸碰到牆頭的一刹時發作出驚人的力量將滿身支撐起來,今後空翻的姿式翻疇昔。可那是電影裡的橋段,即便是真的,有專門練跑酷或者輕功的人能夠辦到,這麼做不即是脫了褲子放屁麼?翻過這一道牆,就不會呈現在劈麵的那條街上了?莫非要一向橫著竄出去?

能製定出如此完美打算的人,他究竟在掩蔽甚麼呢?到底是甚麼東西讓這名殺手甘願放棄簡樸、高效的逃竄體例,棄用汽車接送,將他送到冇有攝像頭的位置在潛回小鎮,要挑選躲在冰箱裡?

不成能啊,墨西哥人或答應以在黑人區打通一兩個或者一兩戶乃至幾戶黑人,要想讓這麼龐大範圍的黑人庇護一個要殺埃文的墨西哥殺手順著牆頭橫穿,的確就是個笑話。那還不如直接花大代價直接打通黑人乾掉埃文來的劃算,不然這些黑人必然會在槍戰後墨西哥人突入本身家有所反應,冇準打動的還會給他一槍,誰曉得他是乾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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