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空曠無人,隻要遠處一個譚家豪宅孤零零的鵠立著。
四分半,四分,三分,二分,一分。
老王接到錢後,安了心。
心想等他付完錢,再清算他也不急。
因為他方纔驀地間看到了林烈短袖襯衫裡竟儘是狗毛……
此時,老王將車停在了路旁:“小夥,一共八十一。”
老王特彆想曉得,他以為林烈應當去過譚家,體味一下,今後也好給其彆人吹噓吹噓。
老王也冇再持續問相乾話題,他見林烈那樣答覆,曉得再問下去也冇成心義,反而會鬨得兩邊都挺難堪。
他雖曉得體係語不驚人死不休,可這一下還是令他身材一震。
但想到林烈錢還冇付,先禁止住了。
林烈回過神來,對老王說:“我冇去過譚家,我也不曉得他家是甚麼樣。”
他看了看白雪詩,一想也瞭然。
可他越是這麼想,時候就過的更加快。
在省會江源市上學事情了好幾年,他哪能不知江源赫赫馳名的首富譚江呢!
林烈擺了擺手:“王哥,你曲解了,我們並不是男女朋友乾係。”
便探出身子,扯了扯林烈的麵龐,發覺這狗頭麵具觸感極真,真夠狗毛似的,臉不由又靠前了些,想瞧得再細心點。
心想這小夥在哪買的麵具,也太惟妙惟肖了吧!
可在老王的眼裡彷彿是狗揭示了富有人道的神采。
俄然,他看到車前反光鏡裡本身冇有那麼白了,黑眼圈又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