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來的女孩兒,穿著簡樸隨便,穿戴寬鬆的T恤衫和緊身牛仔褲。她一頭烏黑亮麗的長髮隨風飄舞,姣好的身材凹凸有致,特彆是那胸部的渾圓,跟著跑步的行動高低閒逛,任何男人看了都會血脈噴張。
林凡趕緊拿起一旁的躺椅,用來遮擋本身的首要部位。他現在是赤身赤身,剛纔一時失色,把本身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扔在山崖上麵了。他看著滿麵笑容的女孩,不由得感受非常寬裕,一時之間也不美意義迴應對方。
除了小說以外,麗莎這女孩還精通電腦、主動化、機器等天然科學,凡是屬於書籍知識範圍的東西,她一學就能深切貫穿。厥後還試圖幫忙林凡改革槍械,研討爆破技術,製造一些別緻的機器……最難能寶貴的是,這女孩明顯曉得林凡的身份,她卻向來甚麼也未幾問,除非林凡主動奉告她本身的奧妙。
女孩歡暢的迴應道:“好,我們歸去烤肉吃,我還要喝冰凍的啤酒!”她剛說完,扭頭正都雅見林凡還光著腳,接著說道:“林大哥,對不起,我冇有給你拿鞋,前麵的山路都是石子,要不你穿我的鞋吧!”
林凡趕緊幫女孩兒穿回衣服,暖和的笑道:“嗬嗬,我實在底子不怕那些石子,光著腳也不會受傷!如果你擔憂的話,我把本身的衣服給撕了就好!這裡海風很大,你是個小女孩兒,如果受涼就費事了!”
林凡從速說道:“你把衣服扔在沙岸上就行,然後轉過身去,我再換衣服!”
女孩兒眨了眨眼睛,俄然鼓掌說道:“我有體例了!”說完,她俄然把本身身上的體恤衫給脫了下來,上身隻剩下一個玄色的胸罩,那飽滿的胸部半露在內裡,白的有些晃人的眼睛。
林凡笑著摸了摸女孩的頭頂,然後用非常暖和的語氣說道:“傻丫頭,你的腳纔多大,我如何能穿的了你的鞋?剛纔我跳水的時候,把本身的鞋扔在山崖上了,你能給我帶衣服來就不錯了,又如何會預感到我把鞋也給扔了!”
“死神”隻用三招就殺了“狂雷”,這彷彿看起來有些不成思議,並且彷彿他們兩個排名如此附近的殺手,氣力相差的非常差異。莫非“死神”真的比“狂雷”高超那麼多?
林凡!我叫林凡!他每一次殺人以後,都要反覆提示本身,必然要記得這個真正的名字,並且要儘力淡化殺人的影象,不然恐怕有一天他真的混合身份、走火入魔,成為一名殺人狂徒!而他消弭不良情感、減緩壓力的體例,普通包含洗個冷水澡、享用甘旨食品、賞識古典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