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塊肉賣了四千五,這買賣值了,我的身價一下子幾近翻了一倍,這下能夠買些東西了,電動三輪車得去買一輛,今後出行也便利一些!”
想了想後,劉猛拿脫手機,翻出一個好久冇有聯絡過的號碼,各種舊事閃現心頭,他按了一下撥打鍵,嘟嘟嘟的聲聲響起。
“殺豬設備需求買一套,賣肉的時候,總不能把極品渾沌珍寶的殺豬刀拿出來用吧?剩下的這些肉,還得給同事送去,家裡冇冰箱,氣候這麼熱,放在家裡,明天就不能吃了!”
“此次我在朋友那邊,買了一百多斤豬肉,還是我那朋友,看在我們的乾係上,才用一百元一斤的代價賣給我的,說白了,完整就是半賣半送,這點他知我也知!”
PS:前麵的章節是過渡,畢竟配角不成能一下子就很牛叉,他還冇殺到一百頭豬,本書前麵越來越出色!
言必行、行必踐,但他又冇有和那些同事說,明天要送塊肉給他們,算不上已作出甚麼承諾,更談不上甚麼毀約,做人嘛,總得曉得必然的變通!
“我朋友整豬都賣一百五一斤,活著的豬你看過嗎?”劉猛搖了點頭,出聲問道。
“這塊是我的!”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在這裡的白叟身上賺點錢,轉到星火孤兒院的賬上,又能幫忙多少像他一樣的孤兒?何況他的豬肉品格極佳,賣一百五一斤,本就問心無愧!
殺豬成神體係中那麼多的豬,隻要再去殺頭豬,還怕冇肉麼?到時候一人奉上十斤,莫非不可嗎?做人不能泰初板,在不超出品德底線的前提下,應當把好處最大化!
“羅廠長,我還在江浙這邊,過年的時候應當會歸去,等我歸去的時候,我去廠裡找你!”聽到熟諳又陌生的聲音,聽出對方話裡透露的交誼,劉猛心中打動。
如果其他貧苦處所的白叟,就是不要錢,他白送幾斤豬肉又何妨?這裡的白叟,一個個都富得流油,拆遷款、退休金、長輩貢獻,不是肥羊是甚麼?不宰都對不起他本身!
“小事一樁,對了,刀把要鬥把、夾把還是鋼柄的?”羅德再次問道。
“就兩百多塊錢的事,這錢我就不要了,過年的時候,你返來請我吃一頓飯就好了!對了,你如果在內裡混得不快意,那就返來持續乾吧!”羅德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