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這世上暴力真的是一種美,這類美就表現在這一刻的林風身上,拿著阻擊當步槍使,不是神又是甚麼。當他身上槍彈打完的時候,地下倒下起碼七小我。
林風在他們的射程以外,這類摧枯拉朽的槍法,就連兩個一樣扛著輕阻的阻擊手也不敢動。更彆說衝鋒和手槍了,他們的手上滿是汗水,誰的命不是命,冇有人情願就如許被爆頭。
林風曾經在藏北邊疆的原始叢林裡帶著三天的食品儲存一個月,跟人乾仗向來都是進退自如,奸刁如狼。董明可不想死在林風手上,他挑選了分開。
“要不要我一槍處理了他,現在還敢追,真他媽的瘋子。”副駕駛位置上一個大瘦子拿著一把戈壁之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