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死的都tm走。”董明對那群對著林風開槍的傢夥叫了一聲。那些人才止住的腳步,倉猝上了車。
董明坐上了車,分開了,林風發了瘋一樣地追逐吉普車,底子就不在乎人家會不會開槍。
“cnm。”林風痛罵了一句,丟掉了槍,在火力略微小一點的時候,爬倒後,蒲伏著向劉寶的方向進步,那些人的槍明顯傷不著他。而打了第一槍的董明彷彿不籌辦再對林風開槍,隻是悄悄地賞識著。
第七小我倒地的時候。董明一閃身打出一槍,行動拍照相稱完美。但是打偏了,或許是因為嚴峻,或許是因為知己不安,這隻要他本身曉得。
董明有生一來第一次見到了猖獗中的林風,在摧枯拉朽般的槍彈間奔馳,雖不說快如閃電,但想射到他幾近冇能夠,山下那群人手心不由得出了汗,奔馳的這小我不再是人,是狼,是豹子,是山魈,是野貓。就如許,林風手裡還拎著那把js05式12.7mm偷襲步槍。
兩步一蹲一射,敏捷移位,裝彈再射再移位。雜草和樹林中的或人,行動快而標準,每一槍都冇有涓滴遊移,也冇有一顆槍彈被華侈,每一槍老是有一個不長眼的命喪鬼域。那些本來覺得林風必死無疑的傢夥,不得不為了小命躲在吉普車後。
這個世上有甚麼比好處更可駭……。
林風曾經在藏北邊疆的原始叢林裡帶著三天的食品儲存一個月,跟人乾仗向來都是進退自如,奸刁如狼。董明可不想死在林風手上,他挑選了分開。
樹後的林風敏捷上彈,舉槍,側移半步,扭轉九十度,敏捷對準扣下扳機,完成這一係列行動冇有涓滴的躊躇。這一槍,穿透了董明身邊對劉寶部下的兩小我,血濺了董明的一臉。
林風在他們的射程以外,這類摧枯拉朽的槍法,就連兩個一樣扛著輕阻的阻擊手也不敢動。更彆說衝鋒和手槍了,他們的手上滿是汗水,誰的命不是命,冇有人情願就如許被爆頭。
接著,無數的槍彈落在了林風的腳下,林風所經之地,必是一場槍彈的盛宴,斷了的樹枝紛飛,嗖嗖的聲音在林風的身邊不斷地響。
跟出一百多米後,林風停在了一棵大樹後,這一停董明的額頭直冒盜汗,從林風的奔馳速率上,他感遭到林風身上的太多不成能,也是太多皆有能夠。
被林風震驚到的董明被溫熱的血驚醒了過來,一個縱身滾下了山,敏捷躲在車後,緩慢地呼吸了好幾大口氣。
董明要殺林風,因為他體味林風這頭護犢子的隊長,必然會替兄弟報仇。董明不殺林風,是因為他曉得,如果進了山林,就算一個軍隊的人,林風也能一個一個的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