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說道:“據我開端察看,被害人是被一刀致命的”。
“被害人本想拿出槍,想要殺死懷疑人,可就在被害人舉槍的那一刹時,凶手刹時用匕首,貫穿了被害人的整隻手掌,使其手槍掉落到空中上,然後刹時來到被害人麵前,用彆的一把近似於匕首的凶器,插入被害民氣臟,使其一擊致命”。
“或者,凶手在殺人時候,帶著一副橡膠手套,就不會留下任何指紋,並且凶手既然敢就這麼把屍身透暴露來,那就申明凶手很有信心,就算是法醫來,也查抄不出甚麼”。
頓了頓,法醫持續說道:“但是這位差人蜜斯彷彿忘了,昨晚下著暴雨,彆說鮮血點滴,就算是一大團鮮血,也能被雨水洗刷的一乾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