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時速三千到四千,從一開端還要看鍵盤打字,到最後隻用看螢幕的打字,一個早晨,餘王手速又回到了頂峰狀況。
“當初看那些配角爭月票,爭新書榜,爆大神菊花,一書封神還挺爽的,現在呢!小說公然是小說,碼字但是伕役活,感受比上一天的班還要累!”
“二十天啊!還要二十天賦氣碼完。”
“我的女神竟然也呈現了,該死,這書到底是誰寫的啊!這麼懂我。”
餘王頓時被潑了一盆冷水,三分鐘的熱度終究被潑滅了。
“可惜就是題材有點冷門,估計也隻能小火一把,賺不了多少錢。”
“這小子比我還拉風,真是欠揍。”
邊寫邊看,餘王感受本身就是筆中的配角普通,這比看大神的小說還要爽,最首要的是代入感,他和配角葉一凡有太多類似的處所了。
咕嚕咕嚕 ...
“竟然還能夠如許踩人。”
“為了看小說,我也是拚了。”
碼了一早晨的字,餘王感受本身一念通達,彷彿又回到曾經豪情燃燒的光陰,他從未想過碼字也能這麼爽。
“為甚麼老天如許對我。”
“該死又華侈了非常鐘。”
“又裝起B了。”
“我暈,我說我的打字的速率也不慢了,為甚麼才碼那一點,坑爹的標準啊!完整就是華侈我的時候。”
“肚子啊!你就消停一會兒嗎?爭點氣,等我把阿誰飛騰看完,再出去好好犒賞你不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