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係商店也太坑了吧!早曉得我就兌換身高和顏值了。”
小說的名字叫都會之彩王情聖,餘王非常不測,小說的配角竟然和他有近似的經曆,更切當的說是有了超才氣,能夠瞻望將來,和他一樣,也冇甚麼本領,隻好把才氣應用到彩票上。
餘王苦著臉,以他手速,就算腦海裡有大抵的情節,但要他把這些情節轉化成筆墨,他就冇有信心,他曉得本身最大的不敷就是文筆,之前就算他想到了很成心機的創意,也不能寫出好的作品。
“哎!時候過的真快,中午吃了那麼多,現在竟然又餓了,我的肚子是無底洞嗎。”
當時的他非常的天真,對本身有沉迷普通的自傲,整天胡想著成了大神如何如何的,可實際是殘暴的。
不太小說如何說都是餘王之前曾經的胡想,他決定把小說當作本身的一份奇蹟。
“還好這錢來的輕易,大不了再就去彩票站撿返來。”餘王在內心安撫道。
餘王想了想,神采有點奇特,總感受這小說配角彷彿是本身為原型,不過又比他NB多了,起碼撩妹的手腕,的確冇誰了,一撩一個女神,百花從中過,一起豔遇,從海內到外洋,泡遍了天下的妹子。
“暈,莫非真的要我去寫啊!”
“時候擠擠老是會有的。”
“必然是我看不上,今後開飛車,那才叫真正的過癮。”
“這絕對是一本神坑。”餘王不由的感慨道,固然他曉得大抵情節,但他的腦海裡也隻要大抵的情節罷了,詳細的就 ....
足足吃了一個小時,餘王才心對勁足的分開。
更讓餘王感受不成思議的是配角竟然還不是種馬,滿天下的跑就是為了撩妹子玩含混,晉升本身的才氣,常常到了脫褲子的時候,就碰到各種奇葩的事情,就是如許的配角,他平生最大慾望,竟然是找到本身的真愛。
到了早晨,逛完某寶,查完快遞後,最快的也是後天賦到,餘王就冇事可做了,整小我處於一種鎮靜狀況,不成自拔,很快他就想起腦海裡還一本小說的構思。
餘王想了想道:“吃完飯就去超市逛逛。”
“不過話說返來,我真冇有想到本身也有這麼壕的一天,一個下午就花了九十多萬,不是買車也不是買房,我真是 ... 有點奇葩了,該死的夢,有了錢不該該先取買輛略微好點車,去裝裝B,泡妹子也便利一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