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大虧的話,冇有一年半載想都彆想,長的話,乃至得兩三年時候。
地痞!
粱古風苦笑著點頭,這話實在冇錯,要說到真本領,全部嶺南城,除了已經開張的洪福酒樓以外,找不到第二家更好的酒菜。可題目是,酒樓做買賣,靠的不但僅隻是酒菜,林記堆棧隨便拿出兩樣,也充足讓楓林酒樓一敗塗地了。
“費事佈告一聲,粱某想見見林掌櫃。
“一時失神,包涵包涵,林卑櫃請坐。”粱古風趕緊做叨教道。
為此,林記堆棧不得不補償街道上各家店鋪和小攤販們的喪失。
“買下楓林酒樓?”
“這”伴計有些難堪起來,掌櫃,可不是誰想見就能見到的。
“我看,粱掌櫃還是另找彆家吧!三百萬兩銀子,我們買不起。”林東搖了點頭粱古風固然粉飾得很好,但連裝潢品一起賣掉這點,他還是能夠從話中判定出把楓林酒樓賣給林記堆棧,是獲得楓林酒樓總樓的授意。
粱古風輕描淡寫道:“找林掌櫃有買賣要談,也不可?”
三人在石桌旁坐好,馬春忙活了一陣斟茶倒水,林東這才重新開口道:“粱掌櫃此次來我們林記堆棧,不曉得是為了甚麼事?”“冇甚麼大事,看林記堆棧買賣欣榮,而我們楓林酒樓還在關門停業,粱某看不下去了,去了封信給總樓。”粱古風輕描淡寫道:“前幾天總樓來信,說由我全權賣力,考慮再三,粱某過來問問林掌櫃有冇有興趣買下楓林酒樓。,…
一口氣要走林記堆棧三百萬兩銀子,毫無疑問,就算冇有掏空林記堆棧,也足以讓林記堆棧的現銀所剩無幾。也是以,想進軍都城,林記堆棧就必須把代價三百萬兩銀子的楓林酒樓給措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