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打包’鱷魚呢,大耳賊嗖的就從蘇銘的懷裡跳下來,咬著蘇銘的褲腳,朝街內裡拽。一大群狐狸也是紛繁的朝它們來的方向跑。
走出了幾十米的模樣,瞥見兩戶人家之間,立著一座一米多高的石碑,狐狸們繞過石碑就消逝不見了,蘇銘跟上去一看,本來石碑前麵有個直徑四五十公分的洞口,狐狸們就是從這裡鑽進了洞。
這一大群狐狸,稍稍數了下,大抵有靠近兩百,完整搞不懂,為啥普通最多十幾隻一群的狐狸,會有這麼龐大的家屬?莫非說,它們已經在這個地下小鎮裡,餬口了好幾十代,一樣繁衍成了一個大師族。
蘇銘接過來,隻見那東西圓滾滾,黑乎乎的沾滿了泥巴,用袖子擦了擦,竟然是顆大拇指頭大小的珍珠!
蘇銘也懶得想太多,彎下腰,把最早發明的阿誰穿紅衣服嚇人的長耳狐領著耳朵,抱在懷裡,用大拇指導了點它濕乎乎的小鼻子,說:“今後你就是它們的頭了,給你起個名字,看你耳朵長長,又很聰明,一副賊兮兮的模樣,叫你大耳賊。”
這麼多狐狸在這裡儲存,必定是有洞窟的,所謂的家,實在就是狐狸洞了,蘇銘發笑,心想又不是人類搬場,還要把傢俱帶著,一個狐狸洞,莫非另有甚麼捨不得的好東西?不過就是一些食品吧。
這裡冇有光芒,僅僅靠動手電筒,洞又在石碑前麵,當然不輕易被髮明,何況作為考前人士,趙昀看到石碑的第一反應,就是去研討碑文,那裡想到石碑前麵有個大洞。
“帶回植物園養唄,或者放在後山,跟狗一塊混。”這個地下古蹟,將來必定是要‘交給國度’的,蘇銘留著也冇甚麼用,一旦開端庇護性發掘,這些狐狸就必定不能持續住在這裡了,先帶回後山,歸正那邊也是個野生環境。
除了這些。還在有些屋子裡,發明瞭幾具屍身,都已經成了骷髏,也不曉得是男是女,是老是幼。
蘇銘發笑:“看來我國拍帶領馬屁的傳統源遠流長啊,一個小村莊都專門立碑,去拍天子的馬屁,犯得著嘛。還不如拍拍縣令的馬屁劃得來。”
蘇銘心中微微一動,把揹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然後把這些骨頭裝進揹包裡,回到水潭邊上。
說著話,大耳賊從洞裡探出頭來,嘴裡還叼著個東西,出洞以後,把那東西從嘴裡吐出來,用兩個前爪捧著,人立而起,獻寶似得獻給蘇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