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見一下吧。”李塵曉得,像這類聽上去就毫不成能的事情,背後必然有自成邏輯的啟事。
阿澤高低打量他一眼,很快肯定對方的一些資訊,比如眼神、比如氣場,比如穿戴,這是一個在儘量保持本身麵子的落魄文人。
“城外金筆,你的事發了!”城主大聲嗬叱!
一向到阿澤分開,荔城城主還冇反應過來他說的大人是誰,畢竟,阿澤對他來講已經是很大的大人了,現在阿澤說的大人,那得高到甚麼程度?
“容我先清算一下。”他說。
剛纔一刹時他的腦海裡掠過無數設法,隻是實際奉告他,不管甚麼樣的設法,麵對這麼差異的力量和職位差異,都冇有效。
盧翰說得這統統太匪夷所思,就彷彿在說曾經有如許一隻螞蟻,它每天做的飯能夠餵飽一隻大象。
乃至,能夠算不上一個文人,畢竟誰家端莊文人會寫博人眼球的話本小說啊。
最後得出的結論,是這小我實在過分於稀鬆平常,而這本身,就是一種變態。
城外金筆一向都在城內本分餬口,成了這座城這裡穿錦衣且在敗落酒館兒站著喝酒的獨一一人。
阿澤先冇出聲,城主也在中間惴惴不安,心想也不曉得這位到底是甚麼態度啊,明天過來這一趟到底是福是禍啊?
來見城主的是盧翰的親信阿澤,做事一向很有章程,在肯定城外金筆的身份之前,他不會將這件事上報,平白華侈兩位莊主的精力。
這聽起來遠比李塵的傳奇還傳奇。
墨客腦筋有點兒發矇,事發?甚麼事發?城主喊得是我的筆名,莫非說,是我寫的那些話本出了事?不對啊,當初寫的時候我明顯問過,說當今隕墨山莊莊主李塵並不在乎這些,就算某些豔俗小說大標準都用了他的名字,我這才哪到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