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水喝完後,黎昱楊又給他倒滿了第二杯。
因為手銬的範圍,戚明光隻能傾斜杯子,小口小口地嘬著。這並不能滅他喉嚨的那把火,把水嚥下去的聲音在他的腔體裡放大了無數倍,那水聲在他耳邊響起,如同最美的音樂。
從六達山到戚明光就讀的大學,需求換乘的次數很多,畢竟是跨省的大巴,到了客運站以後也要再轉乘市內的大巴,就算是曉得了哪個公交站,那也要跨省合作辦案,四個月前丟的那把胡蝶刀,泡在水裡,證據或許都冇有了,也能夠已經被人撿走了。
他閉上眼睛,讓那風涼的感受浸潤他的喉嚨,挽救那被火焰烤焦的乾渴。那水不但潤濕了他的喉嚨,也帶走了他的焦炙和嚴峻。
黎昱楊看出了他的設法,給他倒了杯水,順著他的話持續問,“交代一下,你是如何殛斃劉新良的,照實交代,從你如何和他聯絡上和見麵開端提及。”
“間隔黌舍不遠的采蓮站,那邊有座橋,橋下是一條不如何潔淨的河,我扔內裡了,另有劉新良的身份證和電話卡,被我剪碎了,我怕扔水裡塑料會浮起來,就分批每到一個換乘點就扔一些進渣滓桶裡,一起上大抵扔了三四次......”
對於戚明光來講,綁架呂芳芳的那天和殛斃劉新良的那天,就屬於如許的環境。
黎昱楊:“你不是還陪著呂芳芳的母親去過幾次差人局嗎?”
有的時候明天產生的事情能夠會被忘得一乾二淨,但是有些事情,會在腦海裡根深蒂固地存在一輩子,乃至在不肯意想起的時候,還會俄然閃現。
這些畫麵硬生生地將他的大腦辨彆隔了一個新的板塊,幾次想起,卻從未曾提起,一個字一句話也不能,提起的那一刻,就劃一於他的人生已經宣佈告終束。
在昏黃的審判室裡,戚明光低頭坐在那張硬邦邦的椅子上,雙手有力地垂在膝蓋上。他的神采慘白,眼神浮泛,彷彿統統的生命力已被抽離。
黎昱楊本來想問的不是這些話題,但他也冇有打斷戚明光的自述,當真地聽著。
但是同時,越是壓抑著不能說的話,隻要開了口,那就變成了冇有體例停止的宣泄口,他就會迫不及待地把統統事情分享開來。
“厥後呢,厥後你做了甚麼?”
“在那以後還產生了甚麼?”
“......厥後葉炬白找過我幾次,讓我不要胡說話,還送了我一把胡蝶刀,讓我防身,我就是用的那把刀殺了劉新良,刀我已經扔了,殺人以後我趕上了回黌舍的大巴,換乘的時候扔到了公交站四周的河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