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義上馬,用棒子打死了狼,右手把狼舉起,左手舉起彆人殺的一頭狼,擺著姿式讓部下拍照。
原王叫人把汗血馬牽過來,劉永義遴選了一陣,挑了一匹最高最大的,他跨上馬背縱馬飛奔,跑出很遠才返來,對這匹汗血馬非常對勁。
劉永義建議於霞也用這類丁字形的打狼棒,於霞回絕了。
劉永義持續動員部下殺狼,不過不消棒子了,改用弓箭,雖說會讓狼皮的賣相不好,卻能讓本身的麵子很好。
“是真的,不過隻在北方遙遠地區還儲存這個風俗,這裡早已民氣不古,全都從了你們漢人的民風了,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更有一些青年男女學起了西方,搞甚麼自在愛情,一點都不像蒙前人了,中間那些旗是以看不起我們,罵我們是漢人。”
“這個……草原上有三害:狼害,鼠害,匪害,你們去殺狼殺鼠殺匪吧,牧民會感激你們的。”
“冇本領的人才用那些,至於我,還想把棒子丟掉呢。”
劉永義立馬改進,他再追上去,追近後勒住馬,對準,放箭,固然冇有射中,卻已差得未幾,劉永義因而持續追,再停再瞄再放,連著三次以後,終究射中了狼。
劉永義很歡暢,頓時向原王采辦,情願出高價,原王承諾賣一匹給他。
劉永義聽王英講過蒙古地區簡樸鹵莽的愛情:看上哪個女人,追馬追上她就行了,便能夠獲得她了。劉永義問原王,王英的說法是不是真的?
“甚麼惡習呀?彆人都傳了好幾千年了,這是好習,再好不過的風俗,跟我們比武招親一個套路,馬騎得好,那就是豪傑,那就該當嫁。”劉永義瞪了於霞一眼。
“有呀,有幾匹,很遠很遠的處所運過來賣的,跑起來緩慢,耐力也好,隻是代價太高了,隻要我買了一些,其他王爺都冇買。”
“不成能,殺父殺母之仇豈能忘記?看過《雙槍陸文龍》吧,金兀朮一時心軟,留下仇敵之子陸文龍並扶養成人,最後忘記仇恨冇有?還是殺了吧,能讓我們睡得安穩,不會提心吊膽。”
“我不胖,我騎上去不會影響速率,烏蘭是我的了,我要做蒙古半子了,不!蒙前人了,哈哈,哈哈哈哈。”
“賣不了大錢,汗血馬固然速率快耐力好,但是也出缺點,看看這些汗血馬,再看看那些蒙古馬,汗血馬身高腿細,速率雖快力量卻不大,馱運貨色的結果不好,騎手胖了也會嚴峻影響速率。”
劉永義想當蒙古半子,因而問原王:哪個處統統最標緻的蒙古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