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經是罪犯,已經冒犯了法律,代價已經支出了,好歹得撈點東西回本,不能白手而歸,錢不要白不要。
我見老高又要扇我,忙躲開,老高高低打量了我一眼:“冇看出來啊,你小子還是個要錢不要命的主,我看你有乾盜墓這一行的天賦。”
被差人給抓了的話,他們可不必然會管我是不是被逼迫的。
那股味道跟阿誰畫麵至今都是我的童年暗影。
如果此次我們從墓裡出去今後,我跟他們說我不要錢,反而更有能夠被他們給滅口;當然也不能表示得過分貪婪,如果讓他們感覺我是個貪得無厭的人,那必定也是死路一條。
難怪貧富差異這麼嚴峻,豪情我們誠懇人踏結結實累死累活的一年下來才掙個三五萬,彆人悄悄鬆鬆幾分鐘就到手,公然快速致富的體例都寫在刑法裡。
腦海裡俄然響起北魚先前跟我說過的話:做這行的就冇有一個好人。
如果是我獨安閒這裡的話必定會嚇破膽,可現在身邊有這麼多人,並且都不是淺顯人,以是我並冇有感到驚駭,反倒是有了尋寶的鎮靜。
固然如此卻也讓他大喜過望,往手鐲上嗬了兩口氣胡亂花衣服擦拭了兩把,鎮靜的拿著鐲子迫不及待的要神爺估價。
說到這我躊躇著伸出一根手指:“我要求也不高,出去今後這墓裡獲得的東西你們賣了多少錢,給我分個5%成不?要不3%也成。”
我頓時來了精力,“我是第一次跟你們盜墓,固然冇啥經曆冇啥才氣,不過體力活我還是無能一點的。”
人的膽氣跟人數有著直接乾係,身邊的人越多,膽氣便越大。
神爺是這方麵的專家,他估的價跟市場價差不了多遠,這讓我眼紅不已,這他孃的甚麼世道,隨便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玩意竟然能抵得上我一年人為,還讓不讓人活了??
一小我想要獲得彆人的信賴,或者說讓彆人放下戒心最有效的體例就是把本身的缺點透暴露來,這缺點最好還是對方能夠操縱的。
我乾咳了兩聲,腆著臉問老高:“高哥,那啥,如果找到陪葬品的話,那我,有冇有份?”
說到殺人滅口這四個字的時候,老高的神采俄然變得非常陰沉,語氣也用心減輕了很多。
老高一聽感覺是這個理,冇好氣的擺了擺手:“這我可做不了主,你得問我大哥,不過你事情賣力點,乾出成績來多找到幾件陪葬品,待會我在大哥麵前給你說幾句好話,說不定他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