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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的地盤……我們各賣各的,還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好。”
馮娟哈哈大笑:“你們先到?我奉告你,我的家就在劈麵住!我比你們還早,這裡早就是我的地盤了。”固然有些虛張陣容,但馮娟也是應急所然,脫口而出。
打著打著,她們招來了戴紅袖標的都會辦理職員和派出所民警,兩邊被叫到街道派出所。免不了每小我停止了扣問,還好大師都說是因吵嘴打鬥,扣問過後,多數開釋了,唯獨馮娟仍然留在派出所。因為馮娟說她現在住在賓河邊的三號院的一幢當局構造單位的四號樓房4-12號裡,這是一幢當局構造大院的宿舍,戶主是一名男性,叫華奮強,單身未婚。這資訊與馮娟說的有出入,戶籍的民警同道很快聯絡到了華奮強。
高個子婦女冇好氣地說:
高個子婦女說:“就憑我們最早在這裡擺攤。”
華奮強見蕊蕊的歡暢勁,說:“你喜好吃肉,叔叔今後每天給你買。”
“10元一串,10元一串啦!”
兩人急倉促地趕到了賓河的中心花台湊熱烈。
馮娟用心板著臉說:“誰說好久冇吃肉了?今後我每天買肉撐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