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常新,你真的不記得我?”
任常新天人交兵,情~欲和明智在腦筋裡打得一塌胡塗。彆說馮意的那東西硬得跟鐵杵似地,就連他本身也被折磨得幾近發瘋。
甚麼杭州,十五年前,你當拍神鵰俠侶還是還珠格格。兩個大男人搞得那麼文藝,真他媽肉麻。
哪怕是如許暗淡的光,任常新彷彿能看到一隻暴躁的野獸,眼裡充滿了血絲,凶惡地朝他看過來。
馮意嘿嘿幾聲,手直接按到任常新阿誰位置,激得任常新倒抽了口氣,“寶貝,還用試嘛,我用手就能給你弄出來。”
可惜,馮意的要和他的如果同義詞,相互不相容。
任常新被那激烈的男性荷爾蒙弄得迷含混糊,“你說甚麼?”
“我記得,你當時穿戴紅色長裙,長髮又黑又直,臉很標緻,眼睛很大。”
“當時有人想要欺負你,我拚著命庇護你,將他們趕走了,獻寶似地想要獲得你的嘉獎,但是你卻指著我的鼻子說,‘小屁孩,不準跟著我。’”
而後他開端猖獗地想再見到阿誰女孩。但是不管他如何找,也冇有那女孩的蹤跡。
不管是他想奉告那女孩他不是小屁孩,還是其他甚麼啟事,總而言之,這個女孩勝利地進駐了他的內心,一住就是十五年。
任常新嗚嗚地發作聲,被逼迫地吃下馮意的津液,這類逼迫性的親吻讓他難受極了,被殘虐被欺侮的感受,讓他眼淚不自禁地流了下來,哪怕是第一次,馮意也未曾如許對他。這類完整人性的,霸道的,刁悍的,不但僅是愛人之間的親吻,更是仆人對統統物的宣示占有權。
他想要將人圈在本身身邊,永久隻能和本身在一起。
任常新痛得短長,冒死想要推開馮意,馮意的手如同鐵箍,將任常新雙手反擰到身後,單手卡住他的臉頰,齒尖在任常新的唇上咬下一個個血口兒,又將那些冒出來的血珠全都吞噬下去。豐富的舌頂了出來,殘虐地將他的每一寸處所都吃下去。
真他媽惡棍,誰曉得你說的那事是不是編的,就算是真的,誰他媽會為了小時候的事賠上本身!
“寶貝,我很不歡暢,我想了你那麼久,你卻完整不記得我。”
兩人又喝了很多,馮意終究迷含混糊地趴在沙發上。任常新不敢將馮意灌得太沉,男人真醉死了,那玩意連動都動不了,他偷偷出去,將那男孩給叫了出去。本身就揣著包煙出去。
內裡的氛圍很復甦,任常新固然喝的是甜酒,但還是有些犯暈。貳心底翻湧著某種滋味,很不舒暢。過了十幾分鐘,地上的菸頭已經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