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爺都開眼了還審特麼甚麼案?
心機電轉之際,劉大炮直接取出了一把小刀遞給孟義道:“去,把孟忠的舌頭給我割了。”
孟義聞言,倒是乾脆低頭不說了。
劉大炮聞言,笑著搖了點頭道:“孩子啊,你還是冇瞭解我的意義,我的意義是說,犯法的事情不能做,如果法無製止,那天然就是可為的了。”
茲事體大,如果讓這孟忠在大庭廣眾之下將過江龍給招認出來,那本身作為過江龍的結拜大哥,如何還能夠獨善其身?
而劉大炮在得知了這孟忠的牲口行動以後,一樣也生出了一股想弄死他的知名肝火。
劉大炮見他不懂,乾脆攤開了說道:“我大周朝的律法當中,用心傷害罪隻要重傷、重傷、傷殘、和致人滅亡四項,而輕傷害的認定標準,是比較魔幻的,比如你踢斷他幾根肋骨,是不構成重傷的,在互毆這個範疇,法律原則上和你用指甲蓋抓破他的臉是一樣的。”
普通來講不出三天,揚州城四月飛雪的事兒就會傳遍天下,就會呈現在官家的案前。
當然,這統統都是產生在封建期間的事兒的。
另一邊措置此事首尾的劉大炮也是有點懵的。
“我特麼如何曉得,能夠是立法的大人們腦筋進水了吧。”
當然了,這個期間必定是冇有大炮往天上送的,隻能用鷂子往雲朵上麵送,量太小,想要無中生雪必定是不成能的,但如果是在雨季,在大雨將下未下之前撒上去一點,讓這雨水下來的時候帶點雪花,卻還是能夠的。
劉大炮拍了拍孟義的肩膀,道:“你和這孟忠這麼大的仇恨,這孟忠又是你抓住的,按江湖上的端方,此人我應當交給你措置,要殺要剮悉聽你便,但是孩子,你還是個潔淨的人,犯法的事情,我不想讓你來做。”
孟忠?
“當然,要重視時候,超越兩天兩夜的話,你就構成不法拘禁了,兩天以後,我管你要人,他必須是活著,且不構成輕傷害標準的,懂麼?”
審案?
“有啊,酷刑折磨是不犯法的,武侯都不會備案,這和我們貪贓枉法都冇有乾係,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全部揚州城,冇有人比我更熟諳法條。”
這毫無出處的天兆就和一記悶棍一樣狠狠地打在這楊知府的腦袋上,把他給打得懵逼了。
孟義的仇敵?
“是。”
這事兒如何還和他扯上乾係了呢?
看著蚯蚓一樣在地上爬動的孟忠,劉大炮狠狠地上去就是一腳:“說!是誰讓你這麼乾的,你們的目標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