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的一天,錢永昌在昆明市堂子街,和一個路人產生了牴觸,他一怒之下,把對方揍了一頓,成果動手有點太重,被差人抓了起來,最後被判刑一年半。
1967年,三年的監獄生涯終究結束了,不過錢永昌彷彿喜好上了這裡,出獄的時候,他是如許和獄友告彆的:“兄弟們,我先走一步了,你們在這裡等我,估計用不了多久,我就返來了。”
1973年,錢永昌出獄以後,還是無所事事,開端遊手好閒的到處瞎轉悠。
持續蹲了三次監獄,這時候錢永昌已經31歲了,成果他剛出來不久,就趕上了文明大反動,他趁機擠進了階層鬥爭的步隊,跟著混水摸魚,持續偷東西。
當天下午,錢永昌出去偷了一把錘子,回到旅店以後,他就開端忽悠了:“我故鄉那邊,根基上家家都有很多白銀金飾,我有挺多門路,咱倆能夠合作一下,不過我們在旅店說話不太便利,我擔憂隔牆有耳,要不我們出去找個冇人的處所,好好的聊一聊。
錢永昌在和彆人吹牛的時候,說了一些反動的話,成果被人告發了。
有一句話說的好,屋漏偏逢連夜雨,冇想到逃獄又玩砸了,成果數罪併罰,此次給他判了十年,投入到了嵩明四營煤礦,接管服刑改革。
這在當年但是一筆钜款,錢永昌歡暢的不可,感覺本身找到了發財的好門路,接下來便一發不成清算。
不過監獄的餬口的,並冇有讓錢永昌有所改過,就在他刑滿開釋的兩個月以後,這小子又因為偷葷油和豬肉,再次被警方抓獲。